昆明机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5-11-19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编号:临 2015-102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公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提示性公告》(临
2015-099)。公司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主要认购对象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将有可能持有总股本 25.08%)属「一致行动人士」,二者未来将会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30%或以上股权,根据香港《收购及合并守则》,可能
引致全面要约收购的责任。公司因此申请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
此后公司就上述事项与香港证监会进行了沟通,根据整体情况,公司拟重新
调整 A 股认购方案。为此,本公司和启迪科服投资重新谈判并商定替代股份认购
计划,据此,由启迪科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应减少到
39,194,915 股 A 股(占经替代股份认购后扩大的发行总股本的 6.81%), 这样,
拟进行 A 股转让及拟进行 A 股认购后由紫光卓远和启迪科服投资将获得的合并表
决权在考虑到全面摊薄的基础上应少于 30%。
2015年11月1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确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开始复牌。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
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