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机: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2016-10-18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B e i j i n g Ya C h a o A p p r a i s a l C o L t d .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
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编号: 北京亚超评报字【2016】第 A108-1 号
报告提交日期: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201--22006 邮编:100036
电话:(010)51716866 传真:(010)51716800
云南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 131 号汇都国际 6 层 邮编:650011
电话:(0871)3140132 、3131176 传真:(0871)3184386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
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目 录
评估报告书声明 .............................................................. 1
评估报告书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 5
一、 绪言 .................................................................... 5
二、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5
三、评估目的 ................................................................. 6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 6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3
九、评估假设 ................................................................ 14
十、评估结论 ................................................................ 1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6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7
十三、评估报告日 ............................................................ 18
评估报告书附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的承诺函;
五、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签字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十、其他重要文件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声明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
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书声明
本评估报告是本公司接受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注册资产
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
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本公司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对本评估报告声
明如下:
一、我们在执行本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
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
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
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
现价格的保证。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关注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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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摘要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
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评估项目的详细情
况,合理理解和使用本评估报告,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超评估公司”)接受沈机集团昆
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
则,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评价方法,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
品商标使用权价值以 2016 年 0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亚超资产
评估公司以 2016 年 0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其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
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
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价值。
2、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是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
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的两个商标使用权。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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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图样: ;注册号:10570794;申请日期:2012 年 3
月 5 日;专有期限:201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业务范围:烟草加
工机、冶炼工业用机器设备:铸铁机、升降设备、铸造机械、风力动力设备、镗
床、机械台架、铣床、机床、泵(机器)等。
(2)商标图样: ;注册号:6403691;申请日期:2007
年 11 月 27 日;专有期限: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年 3 月 6 日;业务范围:金
属加工机械、精加工机器、机床、铣床、铣刀、车床、自动操作机(机械手)、
刻度机、镗床、孔加工刀具等。
根据《独家出让刨台铣镗床产品相关专有技术方案》及《独家出让卧镗产品
相关专有技术方案》,昆明机床同意授予受让方就上述产品使用“昆机”品牌商
标进行销售,上述产品相关市场渠道及客户信息一并转让,并承诺在完成转让后,
未来将不再生产制造及销售上述系列产品。
本次评估范围内商标已经经过核准注册,商标使用权人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类型为普通商标。
三、评估基准日:2016 年 06 月 30 日。
四、评估方法:收益法。
五、评估结论: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持续经营
的前提下,纳入评估范围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
评估价值为 4,127.54 万元(大写:肆仟壹佰贰拾柒万伍仟肆佰元正)。
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本次评估是在“昆机”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权在中国商标局授予的商
品种类和评估范围内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没有考虑关联交易和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七、评估结论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自 2016 年 0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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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估报告提交日期: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
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资产公允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
所述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
下,以及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及资料都是真实与合法的
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设备异地
使用及改变使用用途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
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报告使用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
法对资产结果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使用用途发生变化,并对评估值产生明显影
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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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附件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
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亚超评报字【2016】第A108-1 号
一、 绪言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超评估公司”)接受沈机集团昆
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
则,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评价方法,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
品商标使用权价值以 2016 年 0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委托方(即产权持
有单位)对所提供的评估资料及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
任,并保证被评估资产的安全、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委托评估资产在 2016
年 06 月 30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
用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本次评估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是收益法评价方法,在评估过程中,亚超评估
公司的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产权持有单
位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对法律权属关系进行了必要的关注,
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均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者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律法规规
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委托方即产权持有单位)
名称: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机床”);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 23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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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附件
注册资本:伍亿叁仟壹佰零捌万壹仟壹佰零叁元正;
成立日期: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
经营期限: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至二零五零年十月三十日;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机床系列产品及配件,计算机信息产品、
高效节能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高新科技产品,进行自有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等业务、国内外大型机床搬迁、维修、再制造。(二)委托方
与产权持有单位关系。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主体。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有:资产评估管理部门,法律法规规定
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按照本评
估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方和其
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亚超资产
评估公司以 2016 年 0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其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
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
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价值。
2、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是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
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
根据《独家出让刨台铣镗床产品相关专有技术方案》及《独家出让卧镗产品
相关专有技术方案》,昆明机床同意授予受让方就上述产品使用“昆机”品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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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进行销售,上述产品相关市场渠道及客户信息一并转让,并承诺在完成转让后,
未来将不再生产制造及销售上述系列产品。
本次评估范围内商标已经经过核准注册,商标使用权人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类型为普通商标。
(二)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的权属证明进行了核查,本次转让
商标使用权对应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1、卧式铣镗床系列:
(1)数显卧镗系列产品
机床的床身、立柱、主轴箱、工作台、上下拖板、主轴箱等大件材质均为优
质铸铁件,并经二次时效处理。床身采用封闭式箱型结构,并采用多点支承方式;
床身各壁用十字筋交叉连接铸成一体,立柱为大矩形截面,内壁筋板呈纵、横交
错刚度特别好。主轴采用三层结构,即平旋盘主轴、空心主轴和镗轴,镗轴材料
选用二次电渣重熔氮化钢 38CrMoAlA,经过 30 多道特有的加工工序,并经表面
研磨抛光处理,表面硬度高,具有刚性好,耐用度高等优点。
(2)数控卧镗系列产品
数控卧式镗铣床集成先进的机械电气液压技术结构紧凑,稳定性高,传承
60 余年卧式镗床社体设计精髓,高刚性,特有的主轴核心制造技术,6 轴数控,
3 轴联动,机床可以镗、铣、钻、攻多种复杂零件。数控卧镗简化了繁多的操作
机构,简短培训后即可掌握操作技巧。机床内部结构精巧简化,人机工程设计,
维护特别方便。丰富的配置选项和功能附件选项,满组多种用户的不同需求
2、刨台式镗铣床系列:
昆明机床刨台系列规格齐全,客户解决方案成熟,采用模块化设计。产品线
自 2006 年整改以来,现产品进入成熟期。机床刚性好,切削力量大,精度保持
性好,故障率低,造型美观,国内有大量的忠实客户群,部分产品出口加拿大,
美国等国家。机床大量采用滚滑式复合导轨,具有运动摩擦小,动、静摩擦系数
接近,耐磨损、吸振性好、高频振动小的特点,保证移动部件的运动平稳性和接
触刚性,精度高、维护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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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该基准日为本单位会计结算日,有利于资产的清查,且距离本次经济行为日
期较接近,故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中采用的价格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或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
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资料主要有:
(一)行为依据
1、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北
京亚超评约字【2016】第 A108 号《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8 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
行办法》;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管理暂行办法》;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资发产权[2006]306 号《关于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产权[2004]268 号《关于企业国有
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40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1、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产权〔2009〕9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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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14、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准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协【2003】18 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
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
型指导意见》;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11】230 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评协【2011】230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报告指南》的通知;
6、“中评协【2012】248 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7、中评协【2011】230 号“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
款的通知”。
(四)产权依据
1、产权持有单位营业执照;
2、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商标权证书;
3、相关商标权历年申请记录;
4、评估人员实地勘察、调查、收集的其他资料;
5、产权持有单位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会计报
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6、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产维修记录、维修费用;
7、其他与本次评估相关的材料。
(五)其他依据
1、国务院 2006 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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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2010 年《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
3、国务院 2010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 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
录(2012 年调整)》;
5、工信部 2012 年《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6、国务院 2013 年《“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
7、国务院 2015 年《中国制造 2025》;
七、评估方法
1、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根据《资产评估准则——
企业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
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
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
方法。
(1)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
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
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
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2)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
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
乏控制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
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未来经营模式、
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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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从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符合对资产的基本定义,从理
论上讲,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未来收益折现法的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n
P = ∑ [ Ri × (1 + r ) i ]
i =1
P------评估价值
R i ------第i年的收益
i------第 i 年
r------折现率
n------第 n 年
(3)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
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在对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价值通常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和-各项负债评估价值之
和。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对“昆机”商标权的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比较适宜。从
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的这一特性来分析,“昆机”商标是金属切削机床制造行业
的知名商标,已经为使用它的企业带来超过行业平均收益的超额收益,预计在未
来企业运营中继续产生超额收益,因此该商标权的价格是按其预计未来获利能力
带来的超额收益确定的,而非本身“物化”价值决定的。依照这一特点,我们通
过测算商标权带给企业未来的超额收益,并通过计算其现值来评估“昆机”商标
权的价值是比较适宜的。采用成本法评估是考虑构成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主要
是考虑创造该商标所支出的宣传、广告等推广费用等,此方法比较适用于以无形
资产摊销为目的的评估,由于未将无形资产作为获利能力考虑,成本法往往会低
估无形资产形成的市场价值,故不宜采用成本法评估。另外,由于在公开市场范
围内,难以找到同类商标交易的案例,也不宜采用市场法。
综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作为唯一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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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简介
2.1 基本原理
收益现值法的基本原理是现值原理,即任何资产的价值等于其未来全部经济
收益的现值总和。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n
P = ∑ Ri × (1 + r ) i
i =1
P ------ 商标权评估值
Ri ------ 价格优势或市场占有率提高带来的逾期收益
i ------ 未来第 i 年
r ------ 折现率
n ------ 第n年
2.2 本次收益现值法参数的选取
(1)收益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范围,本次商标权评估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生产经营 卧式
铣镗床系列及刨台式镗铣床系列 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
(2)关于收益期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注册期限为 10 年,可以无限续展。在企业持续经营假
设条件下,并鉴于商标权生命周期相对较长,续展容易且费用很低,故本次评估
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
(3)行业平均利润率和折现率的选取
评估人员选取同行业中与“昆机”商标使用者具有同等或相近的管理水平
及经营能力的企业作为参照企业,考虑到可比参数的客观性,我们选取剔除折旧
摊销费用及利息费用后的税后经营净利润作为计算基础,并选取适当的折现率对
税后超额净收益进行折现。
WACCBT 可以用下式表述:
WACCBT =Wc×Rc+Wf×Rf+Wi×Ri
其中: Wc: 为营运资金占全部资产比例;
Wf: 为有形非流动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Wi: 为无形非流动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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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 为营运资金期望回报率;
Rf: 为有形非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
Ri: 为无形非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按照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约定的事项,亚超评估公司对产权持有单位的资产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并实施了对资产的实地察看与核对;对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收集了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对会计
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资产价格查询;实施
了其他有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工作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亚超评估公司接受昆明机床的委托,从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
后,亚超评估公司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了参加本项目的评估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与
委托方相关人员就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
委托评估资产的主要特点等关键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拟定了评估计划。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评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资料准
备工作。我们于 2016 年 09 月 21 日对被评估企业参与资产评估的配合人员进行
了培训,指导各有关人员填写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资产评估对象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
估现场工作小组,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工作。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产权持有单位的基本资料;收集并核实待评估资产的产权文件;
开展市场调查,收集和整理待评估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信息,收集被评估企业所
属行业的背景资料及市场资料。
(二)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评估人员核实了资产的真实性和产权的合法性,并对核实情况进行记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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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产权持有单位对清查核实情况进行确认。
2、对无形资产的核实。
评估人员首先核对无形资产评估申报表;对于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
索取可能获取的依据,如:商标权取得凭证、相关评估报告、必要的明细账页
和记账凭证等。并询问相关技术人员以核实无形资产的预计寿命年限和对未来
收益的贡献。
(三)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
1、评估方法的选择。依据评估经济行为、现场勘察资料以及必要的市场调
查等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
2、结果的确定。依据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结论以及我们进行的必要
的市场调查,测算委托评估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
评估价值。
3、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
按照我公司规范化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和评估师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说明。
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说明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即首先由项目现场
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再提交项目复核人审核,
全部审核意见反馈回项目组,项目组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修订,最后由项目组
完成并提交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书主要是基于以下重要假设及限制条件进行的,当以下重要假设
及限制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结果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
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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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
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
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一般假设条件如下:
(1)本评估报告遵循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按目前的生
产经营方式和规模,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假设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4)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合法、客观、真实可靠。
(5)影响企业经营的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机床制造行业的基
本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重大变化;企业所处地区的政治、经
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6)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7)没有考虑发生产权变动时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
价值的影响,以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
资产价格的影响。
(8)由于“昆机”商标的价值主要是通过企业的经营业绩体现出来的,故
企业对未来经营的预测是本次评估的基础,评估假设企业提供和披露的信息是充
分和客观的。
(二)本次评估假设
1、昆明机床产品生产所需原料供应渠道和数量得到保障;
2、昆明机床生产加工所需生产要素不存产权瑕疵;
3、昆明机床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且尽职尽责,目前的经营规模、经营模式未
来不发生重大变化;
4、昆明机床能维持当前的生产经营效率及财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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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及企业价值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昆明机床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对产权持有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对企业提供的
法律性文件、会计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期间还进行了必要的专
题调查与询证。在此基础上采用收益法评价法对该公司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
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
为市场价值。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
产品相关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结论。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持续经营
的前提下,纳入评估范围的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商标使用权
评估价值为 4,127.54 万元(大写:肆仟壹佰贰拾柒万伍仟肆佰元正)。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
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
确定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但未考虑以下因素:
1、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质押、担保等事宜的影响;
2、特殊的交易方或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3、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
的影响。
当前述评估目的、评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
变化时,本评估报告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由本评估机构做出的,
本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或其
他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是在有关法律监督下完成的,评估人员在评
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的努力。
(三)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即产权持有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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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负责。本评估机构及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对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失实
而导致评估结论的误差,本评估机构不负连带责任。
(四)对于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进行资产评估
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知道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本报告中,我们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之市场公允价值进
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不发表意见,也不作确认或保证。
我们对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
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负责。
(六)本次评估不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的溢价或折价因素,以全部股东权
益(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乘以股权比例确定拟交易股权评估价值。
(七)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
权归委托方所有,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
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八)对于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进行资产评估
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知道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不承担责任。
(九)本次评估能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特别事项:
1、本次评估是在“昆机”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权在中国商标局授予的商
品种类和评估范围内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没有考虑关联交易和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目的。
(二)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
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评估报告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单独使用评估报告的一部份或支解
使用评估报告是错误的、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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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报告的作用
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五)本报告仅在上述评估目的及评估基准日成立。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
定,评估结果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 2016 年 0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06 月 29
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六)评估基准日后,报告使用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
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
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七)本评估报告由亚超评估公司负责解释。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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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附件
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的承诺函;
五、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签字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十、其他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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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独家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产品及专有技术、相关专利方案
一、产品概况
刨台式铣镗床系列产品是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目前在产的六大主导系列产品之一,也是公司生产自
主开发的全数控系列产品。自 1999 年成功开发生产出第一台卧式刨
台铣镗床以来,经过近十六年的不断改进、完善,已发展成为国内规
格、品种最为齐全和丰富系列产品,目前有主轴箱式 65 系列和滑枕
式 65 系列铣镗床共 4 个规格、27 个型号在产产品。积累和形成了大
量的专有技术,并拥有相关专利技术,主要参与制定了其产品的相关
行业标准。其系列产品多次荣获国家、省相关荣誉和用户的首肯,其
中:产品品牌“昆机”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TK6516A 产
品荣获国产数控机床优秀合作项目奖。
二、转让目的
公司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紧紧结合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形
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加速实施产品结构调整。“十一五”期间,机床
产品按照“大型、精密、数控、复合”的机床产品发展方向,坚持“集中
目标、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机床产品发展原则,加快新
产品开发和老产品的升级改进,公司的产品数控化率持续提升,产销
规模和经济效益均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十二五”期间,公司的机床
产品按照“大型、精密、复合、成套”方向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精密卧
1
式加工中心系列产品和龙门镗铣床系列产品,加速从单机向成套成线
发展。目前的机床产品以中高档数控机床为主,产品的数控化率已超
过 80%。该系列产品占公司的机床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 2010 年的
9.17%上升到 2015 年的 14.36%。在“十三五”期间,公司在经历了十
多年的高速发展后,也和我国机床工具行业一样进入了一个调整转型
的时期。面对新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如何主动适应新常态,公司在以
“改革挑战危机,创新赢得发展”的指导思想下,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创
新,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中国制造 2025》,并将数控机床列为中国制
造业的战略必争领域之一的有力时机,云南省、昆明市大力发展先进
装备制造业的大好环境。调整机床产品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互联网,
进一步加速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产品以“数字化、柔性化、智能化”
为主攻方向,由传统生产制造商向工业服务商转型。
当前公司正面临着因城市发展的要求,要实施整体搬迁至昆明嵩
明杨林工业园区的现实问题,这是公司当前和今后发展中非常重大的
一件工作。尽管公司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更加残
酷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但公司新
园区的规划和建设,为公司的后续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公司的整
体搬迁,不是简单的在新园区重新复制一个昆机。而是要在全面统筹
考虑公司发展定位,明晰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和建设。就机床
业务而言,仍是公司当前和未来的主要业务。目前公司机床业务在产
产品有 6 大系列,产品规格和型号多达到 200 多个,十分有必要对
现有产品进行整合。未来机床行业的发展,不再是以规模取胜,而是
2
以“专、精、特”的质量效益型取胜。精密是公司的传统优势,智能制
造是发展趋势,公司的机床业务要着力向“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剥离刨台式铣镗床产品,可以优化和整合公司现有资源,集中有
限的资源和力量,全力打造精密卧式加工中心、数控落地铣镗床、精
密龙门式镗铣床系列产品,加速 3D 新业务的开拓。新园区中机床业
务的规划和建设,以发展精密、高中档数控和智能化成线产品为主要
方向,加强和提升公司核心制造能力,以打造智能机床产业园为目标。
剥离刨台式铣镗床产品,也符合沈机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精密的
定位,对消除同业竞争也有必要性。
三、转让性质和范围:
在中国大陆内独家的,不可转让的一次性转让全部卧式铣镗床系
列产品及相关的专有技术、专利和相关技术信息,市场。
转让产品范围:
⑴数控主轴箱式铣镗床(TX65)系列,20 个型号:
TK6511、TH6511、TK6511A、TH6511A、TK6513A、TH6513A、
TK6513A×2、TH6513A×2、 TK6513B×2、TH6513B×2、 TK6513B、
TH6513B、TK6516A、TH6516A、TK6516B、TH6516B、KWS-Ⅱ、
KWS-36、TK6513C TK6513Q;
⑵数控滑枕式刨台铣镗(TK65)系列产品,10 个型号:
TK6513、TH6513、TK6516、TH6516、TK6513×2、TH6513×
2、XK7725、KWS-Ⅲ、KWS-Ⅳ、TJK6516。
3
其产品用途、规格、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
四、相关专有技术、专利和相关技术信息
公司拥有上述机床系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专有技术、合
同专利和相关技术信息。
1、上述 刨台铣镗床系列产品的全部技术图纸资料;详见附件 2。
2、上述刨台铣镗床系列产品的工艺文件;详见附件 3。
3、上述刨台铣镗床系列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标准;详见附件 4。
4、上述刨台铣镗床系列产品的专利。详见附件 5。
五、在中国大陆市场范围内,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同
意授予受让方就上述产品使用“昆机”商标。
(注:“昆机”品牌(商标):2008 年中国装备工业品牌价值 50 强,
品牌价值 15.5 亿元;2009 年中国机床品牌价值 10 强,品牌价值 41.3
亿元。)
1、受让方的生产制造体系,经公司评价通过;
2、受让方按公司的技术标准生产,其产品达到公司质量要求,
并经公司质量部门认可。
六、公司承诺在完成转让后,将不在生产制造上述系列产品。
七、受让方可充分借助公司的营销渠道,委托公司代理销售上述
系列产品。
4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独家转让卧式铣镗床系列专有技术、专利方案
一、产品概况
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是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目前在产的六大主导系列产品之一,也是公司生产历史
最长、响誉国内外的传统产品。自 1954 年成功生产出新中国第一台
卧式镗床以来,经过六十余年的不断改进、完善,已发展成为国内唯
一规格、品种最为齐全和丰富系列产品,目前有数显卧式铣镗床 、数
控卧式铣镗床和 KIKM 三个子系列 5 个规格、28 个型号在产产品。
积累和形成了大量的专有技术,并拥有相关专利技术,主要参与制定
了其产品的相关国家标准。其系列产品多次荣获国家、省相关荣誉和
用户的首肯,其中:产品品牌“昆机”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
标,数显卧式铣镗床产品荣获“云南名牌”; TXG6113B 主轴荣获“国
家科技进步三等奖”;TK6111 产品荣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云南省
科技进步“三等奖”;TKS6111 荣获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春燕奖”;
TX6113 系列产品荣获“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TH61140 荣获
国产数控机床优秀合作项目奖。
二、转让目的
公司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紧紧结合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形
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十一五”期间,机床产品按照“大型、精密、数
控、复合”的机床产品发展方向,坚持“集中目标、突出重点、有所为、
1
有所不为”的机床产品发展原则,加快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的升级改
进,公司的产品数控化率持续提升,产销规模和经济效益均创造了历
史最好水平。“十二五”期间,公司的机床产品按照“大型、精密、复合、
成套”方向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精密卧式加工中心系列产品和龙门镗
铣床系列产品,加速从单机向成套成线发展。目前的机床产品以中高
档数控机床为主,产品的数控化率已超过 80%。该系列产品占公司
的机床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 2010 年的 41.15%下降到 2015 年的
12.92%。在“十三五”期间,公司在经历了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后,也和
我国机床工具行业一样进入了一个调整转型的时期。面对新的国内外
经济形势,如何主动适应新常态,公司在以“改革挑战危机,创新赢
得发展”的指导思想下,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紧紧抓住国家实施
《中国制造 2025》,并将数控机床列为中国制造业的战略必争领域之
一的有力时机,云南省、昆明市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大好环境。
调整机床产品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互联网,进一步加速产品结构调
整的步伐,产品以“数字化、柔性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由传统生
产制造商向工业服务商转型。
当前公司正面临着因城市发展的要求,要实施整体搬迁至昆明嵩
明杨林工业园区的现实问题,这是公司当前和今后发展中非常重大的
一件工作。尽管公司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更加残
酷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但公司新
园区的规划和建设,为公司的后续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公司的整
体搬迁,不是简单的在新园区重新复制一个昆机。而是要在全面统筹
2
考虑公司发展定位,明晰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和建设。就机床
业务而言,仍是公司当前和未来的主要业务。目前公司机床业务主要
有 6 大系列,200 多个规格和型号,十分有必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
未来机床行业的发展,不再是以规模取胜,而是以“专、精、特”的质
量效益型取胜。精密是公司的传统优势,智能制造是发展趋势,公司
的机床业务要着力向“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剥离传统的卧式铣镗床产品,可以优化和整合公司现有资源,集
中有限的资源和力量,全力打造精密卧式加工中心、数控落地铣镗床、
数控刨台式铣镗床、精密龙门式镗铣床系列产品,加速 3D 新业务的
开拓。新园区中机床业务的规划和建设,以发展精密、高中档数控和
智能化成线产品为主要方向,加强和提升公司核心制造能力,以打造
智能机床产业园为目标。
剥离传统的卧式铣镗床产品,也符合沈机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精
密的定位,对消除同业竞争也有必要性。
三、转让性质、范围和时点
1、在中国大陆内独家的,不可转让的一次性转让全部卧式铣镗
床系列产品及相关的专有技术、专利和相关技术信息,市场。
转让产品范围:
⑴数显卧式镗床(TX61)系列,8 个型号:
TX68 、 TX619T 、 TX619A/1 、 TX6111C/2 、 TX6111C/3 、
TX6111D、TX6113D、TX6113C/2;
⑵数控卧镗(TK61)系列产品,12 个型号:
3
TK6111、TK6111B、TH6111、TH6111B、TK6113、TK6113A、
TK6113B、TH6113、TH6113B、TH61140、TKS6111、THS6111;
⑶KIMI 系列产品,8 个型号:
KiMiB-1、KiMiA-2、KiMiB-2、KiMiA-4、KiMiB-4、Mi120、Mi140、
KiMi160。
其产品用途、规格、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
2、相关专有技术、专利和相关技术信息
公司拥有上述机床系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专有技术、合
同专利和相关技术信息。
(1)上述卧镗系列产品的全部技术图纸资料;详见附件 2。
(2)上述卧镗系列产品的工艺文件;详见附件 3。
(3)上述卧镗系列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标准;详见附件 4。
(4)上述卧镗系列产品的专利。详见附件 5。
3、在中国大陆市场范围内,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同
意授予受让方就上述产品使用“昆机”商标。
(1)受让方的生产制造体系,经公司评价通过;
(2)受让方按公司的技术标准生产,其产品达到公司质量要求,
并经公司质量部门认可。
(3)受让方可充分借助公司的营销渠道或委托公司代理销售上述
系列产品。
4、上述产品相关的装配生产线。
装配生产线包含设备、专用工装及量卡具等。
4
5、转让时点
转让时点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预计交割时点 2016 年 12 月中
旬,过度期间的相关损益由受让方享有。
五、卧式镗床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承诺在完成转让后,将不在生产制造上述系列产品,基
于目前市场判断,预计每年减少营业收入约???亿元,减少营业利润
在???万元之间。
2、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预计可收到???亿元现金,能很大程
度的减轻公司目前现金流不足的压力,同时每年还可减少产品研发投
入约???万元。
3、公司可有偿使用上述生产线至现有在产品完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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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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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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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的承诺函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附件
五、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附件
六、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附件
七、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附件
八、签字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附件
九、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B e i j i n Ya C h a o A p p r a i s a l C o L t d .
资
产
评
估
业
务
约
定
书
北京亚超评约字(2016)第 A108 号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编号:北京亚超评约字(2016)第 A108 号
甲方(委托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昆明百大支行 账号:924011010001114577
开户名称: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甲方因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商标使用权、产品相关
专有技术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委托乙方作为评估机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91 号令)及
《资产评估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订立本业务约定书。
一、委托评估项目名称
1、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
系列商标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2、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
系列产品相关专有技术价值评估项目。
二、评估目的:
1、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
列产品商标使用权价值进行转让,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
2、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
列产品相关专有技术价值进行转让,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共 7 页第2页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委托评估资产的范围及类型:
1、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
品商标使用权的拟转让,具体包括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品所涉
及到的两个“昆机”品牌商标使用权,商标注册证书号分别为:10570794、6403691。
均为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相关资产。
2、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刨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产
品相关专有技术的拟转让,具体包括数显卧式镗床(TX61)系列产品的全部技
术图纸资料、工艺文件及制造和检验标准;数控卧式镗床(TK61)系列产品的
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工艺文件及制造和检验标准;数控主轴箱式铣镗床(TX65)
系列的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工艺文件及制造和检验标准;数控滑枕式刨台铣镗
(TK65)系列产品的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工艺文件及制造和检验标准。均为刨
台式铣镗床系列、卧式铣镗床系列相关资产。
四、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
五、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使用,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
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甲方应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前完成资产清
查工作,并提供乙方评估所需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 15 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
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以书面方式提交。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资
料,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
七、评估人员安排
乙方应指派至少 2 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和 2 名助理人员承办该项业务,以确保
评估工作按期完成;甲方对乙方评估人员中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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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求其回避。
八、评估报酬及支付方式
1、根据国家规定及此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本项目评估工作的繁简程度,甲
乙双方协商本次资产评估收费额为人民币 120,000.00 元(大写:拾贰万元整)。
差旅费用(包括乙方人员往来交通和、食宿费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支出负担。
2、支付方式: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章当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收费额的
50%,提交评估报告书时支付剩余收费额。
3、如本协议因甲方原因在现场作业开始后中止,乙方一般不退回甲方已支
付报酬。
九、甲方的责任
1、及时提供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包括清查评估申报表、经济行为的批
文、财务账簿凭证、法律权属文件、经济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提供文件、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作为评估程序的一部分,甲方应提供一份
承诺函,以明确甲方的上述责任。
2、甲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应当对其提供的清查评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
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密切配合乙方进行的评估工作,特别是在乙方进行现场勘察、往来帐款
函证及其他资产抽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专业人员配合。
4、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相关的其他各有关中介机构、
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5、为乙方评估人员提供适当的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
费用。
6、恰当使用评估报告。
十、乙方的责任
1、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评估工作中,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
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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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作为评估程序的一部分,乙方应提供一份承诺函,以明确乙方对《资产
评估报告书》的责任。
3、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
4、乙方有义务指派专人指导甲方人员,进行财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评估
申报表、搜集有关评估资料,并应作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
5、按约定时间完成资产评估业务。
十一、评估报告的使用
1、乙方在评估工作完成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在甲方支付全部评估
费用后,其使用权归甲方,但评估报告仅能用于报告书中确定的目的,使用不当
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2、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
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乙方非为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允许或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
提供或公开该报告书及相关内容。
4、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
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业务约定书的变更
1、业务约定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
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业务约定书相关条款进
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2、业务约定书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
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十三、终止履行和解除业务约定书的情形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
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服务
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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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的评估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评估费用。
十四、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限
本业务约定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十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
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评估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
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
果),双方选择第⑴种解决方式: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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