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机:收到上交所有关补充公告事项的问询函公告2016-12-06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ST 昆机 编号:临 2016-066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交所有关补充公告事项的问询函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来函,《关于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补充公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64号),原文
如下: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
事处签署了《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公告”。12月2日,你
公司披露补充公告称,11月16日公告中未披露上述协议中的“附则”条款,即“双
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报请昆明市人
民政府批准同意”这一协议生效条件。
经事后审核,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相关事项:
一、关于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的交易程序,公司11月16日公告披露称,
“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遗漏了“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这一生效条件;11月24日,你公司在回复我部关于此次交易事项的实施程序和主
要环节的问询中,也未提及需“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这一重要环节。
对此,请公司说明前述信息披露中遗漏该重要条款的原因。
二、请公司结合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目前所处的进展阶段,说明取得“昆
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是否存在实在性障碍和不确定性风险,并预计获批所需
的期限。
三、公司目前因2014年、2015年连续亏损处于退市风险警示阶段,2016年前
三季度仍然亏损1.6亿。请公司根据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的实施程序,充分披
露该交易事项年内完成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及其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并结合
目前的财务状况,揭示公司股票在2016年年报后可能存在的暂停上市风险。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我部。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函件后,已按要求开始准备回复及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