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机:关于回复上交所有关补充公告事项问询函的公告2016-12-08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ST 昆机 编号:临 2016-074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交所有关补充公告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来函,《关于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补充公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64号),回复
如下:
一、关于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的交易程序,公司11月16日公告披露称,
“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遗漏了“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这一生效条件;11月24日,你公司在回复我部关于此次交易事项的实施程序和主
要环节的问询中,也未提及需“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这一重要环节。
对此,请公司说明前述信息披露中遗漏该重要条款的原因。
公司回复:
对于本次土地收储房屋征收事项,公司关注点主要在公司自身的批准流程,
因此对其他的审批敏感度不够高,没能够在 11 月 16 日公告和 11 月 24 日回复上
交所的问询中披露和说明“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这一环节。之后经公
司自查,发现了问题并主动发布了《关于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
处签署《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5),补充说明了:“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
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经乙方(即本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
二、请公司结合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目前所处的进展阶段,说明取得“昆
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是否存在实在性障碍和不确定性风险,并预计获批所需
的期限。
公司回复:
1、本事项已报请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做相关沟通。公司预计能够在
年内获得批准同意,不存在实在性障碍和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已延期股东大会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拟按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
求就“标的交易”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事项。
3、 2016年11月15日,公司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签署了
《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16年12月5日,在前述主协议
的基础上签订了《盘龙区茨坝路23号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国有土
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盘龙区茨坝路23号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
份有限公司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公司目前因2014年、2015年连续亏损处于退市风险警示阶段,2016年前
三季度仍然亏损1.6亿。请公司根据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的实施程序,充分披
露该交易事项年内完成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及其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并结合
目前的财务状况,揭示公司股票在2016年年报后可能存在的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回复:
该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年内完成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包括:事项
是否能够完成相关批准生效;事项获得批准后能否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事项所预
计实现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具体如下:
(1)事项需要获得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及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事项获得上述批准后,还需要完成以下程序:
1)事项协议生效后,交易双方进行相关资产的移交,并签订交接清单;
2)土地、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款全部到账;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注销;
上述程序必须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完成,才能在本年确认土地收储
及房屋征收事项的交易收益,本次交易的收益估算约 1.8 亿元,具体数额最终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所产生的收益尚不能全部覆盖公司2016财年的预计
经营性亏损,实现扭亏的其他措施还包括,公司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
开挂牌方式转让的5项资产(相关公告编号:2016-056、057、059、060、070)。
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以及5项公开挂牌出售资产事项共计6项,作为非经
营性事项影响年度损益。如上述事项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则增加了
本公司2016年度内实现扭亏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导致本公司A股股票在2016年年
报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