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机: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7-02-17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ST 昆机 编号:临 2017-015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com.hk、公司网站 http://www.kmtcl.com.cn 刊登了公司及董事长
王兴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涛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临 2016-034)
公告。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兴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涛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17]18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昆明机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
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昆明机床、王兴、罗涛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
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对昆明机床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2、对王兴、罗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罚款。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公司及个人将按照要求汇缴罚款至中国证监会指定账户。
公司及个人将以此为戒,认真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内
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