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无正文,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就审 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杨雄胜 独立董事:陈富生 独立董事:唐春胜 独立董事:刘 强 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将对资本市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心 股东以及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当前公司仍处在上级监管部门 的立案调查和公司的自查工作过程之中,尚未作出最终结论。 本人原则上同意该审计报告,但保留根据上级监管部门核查和公司自查的结 果发表进一步意见的权利。 同时,建议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核查,全面自查,加强内控, 保持公司的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切实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