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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1994-12-31  

						

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说         明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交易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公司全体董事愿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公司中文名称: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Kunming Machine Tool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公司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香港中环遮打道16-20号历山大厦20楼齐伯礼律师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 郭进远
    公司电话号码: (0871)5150290 
    公司传真号码: (0871)5150317 
    公司邮政编码: 650203 
    公司为股东提供咨询服务的地点:中国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金来源          流动资产
本年增加数本年净利润    37,992 货币资金         -74.533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23,456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其他来源小计        43,264 应收帐款净额及预付货款 319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104,712 存货净额            50,233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29,654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10,748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其他运用小计        73,169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4,800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102,823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12,637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1,889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1,889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本简化的财务报表数据取自上海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柳伟敏、胡凡审计的本公司1994年度审计报告上德师报字(95)第39号。
    主要会计政策  
    (1).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编制。
    (2).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帐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 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根据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按应收帐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
    (5).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较低值列账。成本包括直接材料及(在适当情况下)直接工资及将存货达至其现时工序及状况之间接费用,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可变现净值为预期售价减去产品制造所需之未来生产成本及有关推广、销售及分销之费用。
    (6). 存货变现准备
    按本年度存货余额的1.5%计提存货变现损失准备。
    (7).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按其可使用年限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法提取折旧(已考虑残值成本约10%)。 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下:

    房屋建筑物           2.5%
     机器设备          2%-8%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俱   6%-10%
        运输设备          6%-10%

    (8). 无形资产摊销
    场地使用权从公司成立开始起,按其有权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9).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成本值入帐, 其中包括所有发展项目支出及该等工程应占之其他直接成本(包括利息支出)。竣工工程之成本则转拨入其他类别之固定资产内。
    (10).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包括公司对外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20%之联营公司及债券投资。联营公司乃指本公司持有其长期权益,并可封其之管理,包括参与业务及财务决策,产生相当影响之公司。
    联营公司之收入按应计股息入帐。于结算日,占联营之投资按成本扣除永久减值准备入帐。债券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11). 所得税
    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在1993年10月21日发出的一份文件,本公司由1993年1月1日起所赚取的利润须按15%之税率缴付所得税。故此,税项支出乃指按年度/期间应课税利润15 %计算之中国所得税。
    (12). 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业务发生时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外币帐户的年末外币金额按年末外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外币汇兑损益进入当期财务费用。
    1994年因汇率并轨而产生的汇兑收益属往年特殊项目收入的部分计入当年利润,属往年资本性收入部分扣除6,677, 821后转入资本公积。报表年初与年末数据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说明。
    (1)资产负债表项目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①    存货         31.12.1994          31.12.1993 
       原材料     42,848         38,704 
       在产品      43,018              36,048  
          产成品      53,396              14,277 
           合计      139,262              89,029  
    ② 长期投资
                               31.12.1994          31.12.1993
    其中:联营公司投资      2,000                -
           三年期国债       10,000                -
                                   12,000                 -

    联营公司投资系向所属联营公司澄江机床附件有限责任公司的首     期投资,该公司1994年尚处于筹建阶段。
    ③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五面加工中心、齿轮测量中心和大型联合车间易地重建项目投入增加。
    ④  应付帐款及预收货款

         应付帐款      1,076 
         预收货款      7,617 
    ⑤  未付税金  
    未付税金主要含所得税及增值税。
    ⑥  其它应付款:
                        31.12.1994      31.12.1993 
      昆明集团公司          3,128           6,585 
   A股承销费               -            3,396 
      应付工资              5,657           2,977 
      债券利息               761              -
      审计费               873             840 
      其它               562           2,676 
      合计              10,981          16,474 
    ⑦  长期借款
                     1年以内    1-2年    2-5年    合计
      银行借款        10,100    15,800    8,100   34,000 
      应付债券         3,000                      3,000 
      其    它           80        80     240      400 
      合    计        13,180    15,880    8,340   37,400 

    ⑧  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
    本年度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净利润10% 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金额为2,577千元。
    ⑨  未分配利润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8,337千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 920千元,共计为12,257千元。
    (2)利润表项目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①  所得税

                                1.1.1994            19.10.1993
                              至31.12.1994        至31.12.1993 
   上年度特殊项目免征税额       (4,854) -
   本年度应纳所得税              2,990                6,269 
   合计                        (1,864)                6,269 

    a. 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地税发[1995]083号文件, 公司H股认购利息及汇兑收益可不作为计税项目。其中1993 年发生H股认购利息计人民币32,361千元,本年度可扣回1993 年度已提所得税为人民币4,854千元。
    b. 本年度会计所得额为36,128千元,扣除H股认购利息之汇兑收益计人民币16,191千元之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人民币19,937千元。故本年度应纳所得税为人民币2,990千元。
    ②  股利分配
    根据董事会4月13日会议建议派发1994 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元。
    (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本公司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损益表连同由1993年10月19日(注册成立日)至1993年12月31日止之经审核损益表及1993年之备考损益表比较数字如下:
1. 损益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附注      1.1.1994     19.10,1993      1.1.1993
                          至31.12.1994  至31.12.1993  至31.12.1993
营业额             2(b)        53.070       45,071        136,873 
税前(亏损)溢利          
-持续经营                     (2,788)        9,666        37,223 
-特殊项目          2(c)        24,577       48,010        48,010 
                              21,789       57,676        85,233 
税项(拨回)支出     2(d)        (3,979)        8,616        12,720 
年度/期间溢利      2(e)        25,768       49,060        72,513 
转入法定公积金     2(f)       (2,577)       (3,553)
转入法定公益金     2(f)       (2,577)       (3,553)
未分配股息前利润             20,614       41,954 
年度/期初留存溢利            17,454         -
                             38,068       41,954 
股息               2(g)       24,501       24,500 
年度/期间留存溢利            13,567        17,454 
每股盈利           2(h)      10.5仙        32.1仙      57.3仙

2. 帐目附注
    (a). 重组及备考财务资料之编制基准
    本公司于1993年10月1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此乃国营企业昆明机床厂重组之一部份;根据该项重组,昆明机床厂之业务、资产及负债划分予本公司及昆明昆机集团公司。转予本公司的业绩从收购事宜之生效日起入账。
    本公司之备考损益表只供参考用途, 其编制乃假设本公司现存结构经已于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整个年度存在及在有关期间本公司已经营现时之业务。
    (b). 营业额  

                                                    备考
                      1.1,1994     19.10,1993       1.1.1993 
                        至             至           至
                    31.12.1994     31.12.1993    31.12.1993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扣除退货后总销售额   53,300         47,673       143,793
增值税                      -           2,384         6,702
营业税及其他               230           218           218
                        53,070       45,071       136,873

    本公司销售之产品须缴付增值税及营业税。本公司大部份之销售须按有关税率缴付增值税,而小部份之销售须缴付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3年12月宣布由1994年1月1日起对税制进行改革。新的增值税乃以销售的发票值按17%的税率征收,所计算的增值税连同发票价值须由买方一并支付. 卖方就其购货所缴纳的增值税可从借销售而向客房收取的增值税中得以收回。 1994年之前销售税乃就销售的发票价5%税率课征, 并须由卖方支付。故此,本年度之总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而过去期间之总销售额则含增值税。
    (c). 特殊项目

                                                备考
                      1.1,1994      19.10,1993    1.1.1993
                        至               至        至
                    31.12.1994       31.12.1993  31.12.1993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H股认购款项产生     -              48,010       48,010
  -银行存款          27,825                -           -
汇兑损失             (3,248)               -           -
                     24,577           48,010       48,010
    (d). 税项(拨回)支出
                                                备考  
                      1.1,1994     19.10,1993      1.1.1993 
                        至             至          至 
                    31.12.1994     31.12.1993    31.12.1993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项(拨回)支出包括:                                        
中国所得税
  年度/期间拨备      2,990          6,269           10,373
往年度超额拨备      (4,854)             -               -
递延税项·净额      (2,115)         2,347            2,347
                    (3,979)         8,616           12,720

    1993年递延税项支出乃该年特殊项目利息收入金额按交易日当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适用汇率换算及作为计算中国所得税之应课税利润与按交易日当天深圳外汇调剂中心公布的适用汇率换算以作为香港财务报告之利息收入金额两者间之差额所产生时间差距引致之税务影响。1993年之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已就上述之差异提拨递延税项。199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及税务局同意本公司于1993年在香港发行H股认购款利息收入(特殊项目) 及其相关之汇兑收益可不作为计税项目,故本公司就于1993年特殊项目收入提拨之应交所得税及递延税项于1994年转回损益账。
    (e). 分配前溢利
    就分配而言, 有关年度之税后溢利应视为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数额与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之数额两者中之较低值。
    税后溢利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 弥补过往年度亏损;
    ②  提取法定公积金;
    ③  提取法定公益金;
    ④  提取任意公积金;及
    ⑤  支付普通股股息。
    具体分配计划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f). 转入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
    转入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之数额乃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之溢利各10%。
    (g). 股息

                                    1.1,1994     19.10,1993
                                      至             至
                                   31.12.1994    31.12.1993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议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0.1元
(19.10.1993至31.12.1993:人民币0.1元) 24,501         24,500 
    建议期末股息额人民币0.1元乃根据于1994年12月31日已发行之股份245,007,400股计算。
    (h). 每股盈利
    于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盈利乃根据本年度溢利人民币25,768,000(由成立日期至1993年12月31 日期间之溢利为人民币49,060,000元)及本年度已发行股份245,007,400股(1993 年内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数为152,778,000股)计算。
    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备考每股溢利乃根据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备考溢利人民币72,513,000元及年内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数26,651,000股计算,并假设于重组时发行予云南省人民政府的国家股及发行予昆明精华公司的法人股自1993年1月1日起均已发行。
    (i). 适用于本公司之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之差异
    适用于本公司之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之重大差异乃不同汇率之使用。以下为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税后溢利及按香港会计准则之税后溢利调节表:

                                               备考
                                   1.1,1994  19.10,1993  1.1.1993
                                     至        至      至
                                 31.12.1994 31. 12.1993 31.12.1993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税后溢利           37,992    35,526     57,887
人民币并轨产生之汇兑收益作为年度
收入之差异(扣除有关税项)              (11,992)      -          -
按市场汇率换算利息收入产生之差异
(扣除有关税项)                              -    13,302     13,302
其他                                    (232)      232      1,324
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之税后溢利            25,768   19,060     72,513

    往年本公司编制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时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之汇率(“官价”)折算外币交易,资产及负债,而编制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时则采用外汇调剂中心公布的汇率(“调剂价”)折算。故此,1993年之溢利有差异。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价汇率与调剂价汇率并轨,而并轨后之汇率接近1993年12月31日之调剂价。故此,汇率并轨并无对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唯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则产生一重大汇兑收益。
    本公司于编制1994年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时把上文所述汇兑收益的一部分(相当于1993年H股认购时产生之利息收入汇兑差异)列为本年度溢利。其余部分拨为资本储备及债项。于1994年12月31日,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股东权益总数与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之股东权益总数相同。唯因分类不同,部份资产负债项目则有差异。
三、财务指标分析
1994年实际完成指标

    指标项目    单位(人民币) 按中国会计准则 按香港会计准则
 1.主营业收入       千元             53,300         53,300
 2.净利润           千元             37,992         25,768
 3.资产总计         千元            687,561        687,561
 4.股东权益         千元            568,126        568,126
 5.股本收益率      元/每股             0.16           0.11
 6.每股净资产      元/每股             2.32           2.32
 7.股东权益比率      %               82.63          82.63
 8.净资产收益率      %                6.69           4.54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末持A股数     变化原因
 郭进远  董事长兼总经理          0        年内无变化
 李仁忠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0        年内无变化 
 李云祥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0        年内无变化 
 胡西平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1100       年内无变化 
 陈耀忠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1000  94年7月1日买入1000股A股
 赵钟岳  执行董事                0        年内无变化
 孙传良  非执行董事              0        年内无变化
 单志超  非执行董事              0        年内无变化
 孙效良  非执行董事              0        年内无变化
 刘传贵  监事会主席            1100       年内无变化
 方益林  监事会副主席            0        年内无变化
 秦建中  监  事                0        年内无变化
 高天森  董事会秘书            1100       年内无变化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李云祥先生于1995年1月12 日购买了本公司A种股票1000股,股数由0股变为1000股。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1994年12月31日,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定义见公开权益条例)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五、股本变动情况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

      股份类别     94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93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上市时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国家持股             102,397,700       41.8    102,397,700       41.8    102,397,700        41.8
 法人持股              17,609,700        7.2     17,609,700        7.2     17,609,700         7.2
 社会公众持股(A股)     60,000,000       24.5     60,000,000       24.5     60,000,000        24.5
 外资股(H股)           65,000,000       26.5     65,000,000       26.5     65,000,000        26.5
 股本合计             245,007,400        100    245,007,400        100    245,007,400         100
注:截止1994年12月31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0,000股。
2.股东人数:
于199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之股东数详情如下:
股东总数:21,138户
A股股东:20,741户
国家股东:1户
法人股东:1户
个人股东:20,739户
H股股东:397户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    股份类别 占总股数比例(%)
 (1)云南省人民政府               102,397,700股      A股             41.8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61,670,000股       H股             25.2
 (3 昆明精华公司                 17,609,700股       A股              7.2
注: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已通知本公司,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于1994年12月31日止持有本公司13,517,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65,000,000股的20.8%,占总股本245,007,400股的5.50%,此等股份已包含在上述已披露之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其客户持有61,670,000股H股之内。
除以上披露之股东外,于1994年12月31日止,根据中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其他股东之持股量并未达到需要报告之数量;而根据香港证券(公开权益)条例(公开权益条例)第16(1)条规定,本公司并无获悉其他人士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或以上之权益。
六、子公司与联营企业
本公司已投入人民币2,000千元,成立云南省澄江机床附件有限责任公司,应占其注册资本之40%,该公司在1994年度中尚处于筹建阶段。
除上述披露之外,本公司并无以长期投资形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占其股东权益20%或以上,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试行)》须予披露的其他法人或经营单位。
七、重要事项揭示
1.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于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并无购买、出售、赎回或注销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2.重大诉讼
    于年度内本公司并无牵涉任何重大诉讼。
3.董事长变动
    本公司前董事长赵钟岳先生于1994年12月23日在第9 次董事会上通知董事会, 他本人已接受云南省人民政府任命其为云南省机械工业厅副厅长,特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董事会同意赵钟岳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会决定郭进远先生为新任董事长。
4.末期股利
    董事会现建议派发1994年度末期股利每股现金人民币0.10元。是项末期股利经股东年会批准后,将派付予1994年5月5日收市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A 股股东的股利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东的股利以港币派发。
    末期股利的具体派发日期和办法将另行公告。
5.召开股东年会提议
    本公司董事会提议于1995年6月6日召开公司股东年会。
八、1994年经营情况回顾和1995年业务展望
1. 1994年经营情况回顾
    截止1994年12月31日,本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7,992千元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或人民币25,768千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3,300千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或人民币53,300千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
    年度经营指标中净利润和营业额较低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国家把控制固定资产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重点,国内机床市场有效需求下降;二是受到国外进口机床的冲击。
    1994年,公司共生产24种311台机床产品。其中卧式镗床223台,坐标镗床30台,加工中心7台,其它产品51台。机床产品产量为1993年的96.3%。  
    (1) 克服困难,积极促销。
    在机床市场销售不畅的形势下, 本公司采取了全方位开拓市场的促销策略,推进营销工作:
    建立、巩固和完善了北京、广州、上海、成都的销售办事处;
    召开网点会议,与商业、贸易等公司相互联手, 建立起了稳定的工贸关系,在全国各省区设立和形成了60多个销售网点,拓宽了销售渠道;
    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价格政策, 保持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组织召开优秀用户座谈会, 向用户征求改进公司产品性能的意见和介绍公司正在开发的新产品,密切了与新老用户的关系;
    逐步扩大海外销售业务,出口创汇1,553千美元, 占全年销售额的23%,比1993年增长了28%。
    (2) 新产品开发取得成果。
    公司发挥设计制造大型、精密、高效机床设备的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1994年共开发了TH5445/Q型立式加工中心、TH5445型加工中心、THM5445型加工中心、KIR-1型工业机器人、CLZJ80L 型三坐标测量机、TK42100/2 型数控坐标镗床六种新产品。其中TK42100/2型数控坐标镗床已实现了销售。
几种新产品的预研工作进展顺利,公司自行研制的TH4680/2型双工位加工中心、CK6140型数控车床两种新产品的图纸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与德国KOLB公司合作生产的VT2000型五面体加工中心、与意大利CostruzioniMeccanicheBollaSRL.公司合作生产的TH69180型数控落地镗铣床已完成了引进图纸的转换设计等技术工作及生产准备工作。其中VT2000型加工中心是一种代表国际90年代先进水平的高技术产品,目前只有少数发达国家能够生产。
    为了集中力量与KOLB公司合作生产VT2000型五面体加工中心,取消了自行研制XH24150型五面加工中心的计划。
    (3) 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为贯彻国家GB/T19000(等同采用ISO9000-1987标准)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完成了公司《质量手册》及其配套文件的初稿编制工作。拟订了《产品装配、检验和售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奖惩办法》及《主要零件、大中件处理入库及转入装配后暂行规定》等制度,加强了质量责任制度的落实考核和生产现场的产品质量检验。
    公司主要机床产品中荣获国优的产品,其优等品达100%, 荣获省部优的产品,其一等品达95.4%,一次装配交验合格率达 88.6%,经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昆明分中心进行的突击抽查,主产品T6113A/1卧式镗床整机被评定为一等品。
    本公司荣获“94年公众信誉良好企业”称号,公司产品品牌“昆机牌”获“全国知名品牌”称号。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本公司1993年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用途,截止199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989千元添置固定资产,用途包括:
    a. 用建设及改良厂房及设施, 各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顺利:
     大型基础件30,000 平方米厂房已完成基础工程和土石方工程,厂房主体结构进入吊装施工阶段;
     新建机修厂房已竣工,通过了工程验收;
     铸造树脂砂工艺生产线改造工程已投入试生产, 已生产了22.5吨的大型铸件。树脂砂造型生产投入运用,可有效地改进铸件质量;
      从美国引进的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和辅助设计系统已联网开通运行。辅助设计系统开始设计出图,辅助管理系统成功运用在生产、财务、物资、能源、设备、人事、销售等管理领域,促进了公司由传统管理方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式的转变。
    b. 购买国内或进口设备:
    购置了高精度外圆磨床、内圆磨床、蜗杆砂轮磨床、 泰吕森塔圆度仪、双频激光干涉仪、数控全自动齿轮测量中心等一批先进的进口设备仪器,以及国产起重机、吊车、中心配电站更新设备等一批设备和仪器。
    c. 用于扩充其他业务:
     与德国KOLB公司合作生产的VT2000型五面体加工中心、 与意大利Costruzioni Meccaniche Bolla SRL. 公司合作生产的TH69180型数控镗铣床已完成技术和生产准备工作, 计划今年可完成样机试造;
      与云南省澄江县吉花水泥厂合资建设的澄江机床附件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厂房建设的基础工程,即将进入主体厂房吊装施工阶段。
    资金其他用途包括人民币41,000千元; 偿还银行贷款及人民币10,000千元购买国库券。余款作为公司营运资金。
2. 1995年业务展望
    (1) 外部市场的分析和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根据机械工业部对1995年产销趋势的预测, 今年机械工业将在去年的基础上保持适度增长的水平。虽然今年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有可能好于去年, 但公司作为开发生产大型精密机床的主要企业,仍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国家将继续把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作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工作,估计今年机床需求不会有较大增长。
    由于国家计划新增贷款规模不大, 大部份企业资金短缺矛盾难以彻底缓解,从而制约机床市场需求的扩大。
    机床进口的势头估计不会减弱。
    原材料价格仍有可能上涨。
    但在整个国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形势下, 公司生产经营逐步回升的因素也是具备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全球经济增长和贸易扩大为机床出口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国家"九五"规划于1996年启动, 这将会剌激带动机床需求的增加;
    近年产品结构的不断调整, 使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增强;
    公司的各项基础工作有所加强, 新的生产和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和理顺。    
    1995年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大力促进销售,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
    (1) 优化产品结构,研制开发新型机床产品,完成五种新产品的开发生产:
    TH4680/2双工位精密卧式加工中心
    VT2000龙门式五面加工中心
    CK6140数控车床
    TH69180大型卧式数控镗铣床
    FK23400数控转台
    完成开发3种新产品的技术准备工作:
    TX6113C卧式镗床
    小型铣镗床
    TH65125卧式加工中心
    (2) 推进内部改革, 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内部管理体系。
    完成内部组建以利润为中心的市场经营管理体系的准备工作,重点抓好《关于建立内部市场经营管理机制的方案》的修定工作,同时选择一些条件较为成熟的部门作为试点。争取96年全面实施。
    (3) 继续推进以建设大型基础件30000 平方米厂房及其关键设备的引进为重点的基建技改工作。
    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在年内完成大型基础件厂房的土建工程,为1996年初生产线的搬迁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其中,引进重点设备是公司改善工艺手段、扩大生产规模的重要措施。

承董事会命
董 事 长
郭进远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