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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南高新:济南高新关于参与田园综合体PPP项目的补充公告2021-06-23  

                        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42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田园综合体PPP项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购黄山蓝田天香农业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参与田园综合体 PPP 项目的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旺盛生态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旺盛生态”)合计收购黄山济高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为“黄

山蓝田天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黄山济高生态公司”或“项目公司”)80%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旺盛生态概括承继原股东在《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蓝田桃源田园综

合体 PPP 项目合同》(简称“原《PPP 项目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的临 2021-019 号公告。

    近日,歙县人民政府与公司、旺盛生态签署《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蓝田桃源田园综合体

PPP 项目补充协议》,授予公司和旺盛生态该 PPP 项目的经营权;公司、旺盛生态、黄山济

高生态公司与歙县财政局正式签署《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蓝田桃源田园综合体 PPP 项目合同》,

将原《PPP 项目合同》中原相关主体变更为公司、旺盛生态等主体,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上

述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旺盛生态(下称“乙方”)与歙县人民政府(下称“甲方”)签署的《安徽省黄山

市歙县蓝田桃源田园综合体 PPP 项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建设征地费用、拆迁、补偿等费用在合作期内由甲方全额补贴;公共基础设

施的运维服务费由甲方据实全额补贴,项目区内股权转让前已开工建设的农业设施大棚、连

栋温室玻璃大棚视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由甲方进行全额补贴。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由甲方或项目公司申报的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水利、文旅

等相关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减除申报费用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3、本项目建设期为三年,三年建设期满起至合作期满之日止,为 12 年。如在合作期结

束时,因受疫情、自然灾害或政策等原因影响,乙方仍未收回合理回报,本项目运营期相应

顺延。本项目正常终止后,如果甲方决定仍采取该种方式继续本项目运维及经营,在同等条

件下,乙方具有优先获得权,且续签的运营期最少为 5 年作为一个合同周期。
    4、乙方应在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完成且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 180 日内完成融资交割;

乙方在签订 PPP 合同和本补充协议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 PPP 合同要求的建设期履

约保函,保函为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均可。

    5、在项目 3 年建设期内,乙方可按照施工进度分区、分期完工,甲方对已完成的建设

内容进行分期、分区验收、结算,对可运营的内容由项目公司进行试运营。

    6、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乙方在歙县范围内参与项目建设。

    7、甲方在项目公司收益不超出 PPP 合同约定的基准收益部分不参与分配利润,仅对超

额收益进行分红。

    8、甲方授予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及经营权包括项目区内的门票、交通、服务收费、

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收益、地上物增值、项目品牌增值、资源开发权(石佛洞、涌泉等)等。

    9、运营期合作结束,项目公司在项目移交时的收益盈余,双方按照同股同权进行分配。

    补充协议还就出资、规划、争议解决、生效条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公司、旺盛生态、黄山济高生态公司与歙县财政局签署的《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蓝

田桃源田园综合体 PPP 项目合同》,将原《PPP 项目合同》中原相关主体变更为公司、旺盛

生态、黄山济高生态公司与歙县财政局,合同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购黄山蓝田天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参与田园综合体 PPP 项目的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该 PPP 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合作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由于本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周期及投资回收期较长,存在可能

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

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