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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转为社会募集公司首届股东会公告2003-09-10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转为社会募集公司首届股东会公告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规定,董事会认为一九九三年公开发行个人股股票的目标已经实现,因此决定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召开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社会个人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
    2、通过公司章程;
    3、改选(补选)公司董事会(常务董事)、监事会成员;
    4、审议通过将“一机公司”改为“宏拓股份有限公司”决议;
    5、表彰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中介机构有功人员;
    6、董事长讲话;
    7、新股东参观公司生产、建设现场(下午进行)。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持有本公司法人股的股东,各派代表1人;
    2、凡登记在册并持有本公司股票一万股(含本数)以上的个人股东(包括内部职工股股东);持股不足一万股的个人股东,可按每一万股自行组合协商授权产生一名代表出席会议,也可委托其他出席会议股东代为行使权利和义务,股东代表不能出席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1993年12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持本人身份证、本公司股东帐户卡(内部职工股票托管证),股东代表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地址:铁东区青年街53号,鞍山证券公司灵山经营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也可采用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时间地址:12月18日上午10点,鞍山胜利会堂。
  五、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0412)224227
    传真:(0412)612644
    联系人:任贯田 魏燕
    特此公告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首届股东会,并对会议有全权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