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1998-04-30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1998年5月4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现将特别处理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股票挂牌简称为“ST鞍一工”;
3、本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