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股票近期异常波动,连续三天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五节有关规定作如下说明:除公司已正式披露的信息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防范投资风险。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