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29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 坊至善”)拟与广东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浚源”)签 订《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由廊坊 至善实施广东浚源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8,300,444.23 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关联关系:董事会认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项目 最终发包方为江门市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鼎 兴”),江门鼎兴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 的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公司与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项目最终发包方江门鼎兴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关联人王文学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 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6,390,760.67 元,与本次交易金额累计后不足人民 币 3000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实施期限相应延后,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11 月 20 日,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 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至善与广东浚源签署《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 化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广东浚源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 泥固化工程施工项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董事会认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甲方为广东 浚源,本次交易涉及的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工程施工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系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总包项目”)的一部 分,总包项目系广东浚源自江门鼎兴承包而来,江门鼎兴为华夏幸福的下属子公 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公司与总包项目的发包方江门鼎兴存在关联关 系。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关联人王文学先生及其控制的公 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6,390,760.67 元。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甲方为广东浚源,公司与广东浚源没有关联关系,但本项目系广 东浚源自江门鼎兴承包而来的总包项目的一部分,江门鼎兴为华夏幸福的下属子 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公司与本项目的总包项目发包方江门鼎兴存 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因而认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门市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龙溪路 388 号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156,860 万元人民币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园区投资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地基与基础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除,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科技企业孵 化器管理服务、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门鼎兴为华夏幸福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学,其股东和股权比 例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0009%,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持股 48.9991%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 江门鼎兴是华夏幸福下属公司,华夏幸福致力于产业新城的投资、开发、建 设与运营,已成长为中国领先的产业新城运营商。华夏幸福秉持“以产兴城、以 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系统化发展理念,通过创新升级“政府主导、 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 PPP 市场化运作模式,在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基础设 施建设、公共配套建设、产业发展、城市运营等领域,为城市提供全生命周期的 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华夏幸福主要业务分为产业园区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两 大板块。 江门鼎兴是华夏幸福江门区域产业新城开发的平台公司。江门区域位于广东 省江门市,发展愿景为“珠西之心——珠西科创新城 ,田园活力侨都”,城市 定位为“深圳科技辐射圈的珠西创新转化枢纽”。在产业发展方面,通过主动承 接深圳外溢、支撑区域产业升级和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为原则,聚焦智能终端、 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三大主导产业,并构建产业创新生态系统, 为中小微创新企业发展培育土壤,形成新城人口与产业导入相联动的良性循环。 (四)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3 江门鼎兴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江门鼎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71,017,850.41 2,453,777,676.07 负债总额 5,558,849,937.31 199,528,642.64 净资产 2,212,167,913.10 2,254,249,033.43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7,985,375.40 0 净利润 -42,081,120.33 -45,750,966.57 三、 合同相对方介绍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永安二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陈理想 注册资金:3000 万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7 日至-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设施维护工程、金属结构及机 电设备制安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湖清淤及淤泥处理工 程;机械设备租赁。 (二)合同相对方主要财务数据 广东浚源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广东浚源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915,349.68 28,454,190.89 负债总额 18,302,564.55 -136,484.00 净资产 29,612,785.13 28,590,674.89 4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236,348.85 20,948,366.08 净利润 1,022,110.24 593,560.82 广东浚源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无业务往来。 四、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廊坊至善与广东浚源拟签署《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工程施工 分包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广东浚源的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总包项目中 的底泥固化工程施工项目。总包项目由江门鼎兴发包给广东浚源。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价格由公司全资孙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原则,并参考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格,通 过参加广东浚源邀标的方式竞标确定。总包项目的交易价格由广东浚源参考政府 指导价和市场价格,通过参加江门鼎兴经政府备案的邀标方式竞标确定。 五、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甲方:广东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工程,包括(1)底 泥固化、配套固化设备提供、运输、安装、调试、运行使用、维护、拆除等工作; 固化处理场地的土建施工及后续的临时用地恢复原貌(详见方案设计,以下简称 “工程施工活动”);(2)工程实施过程中专业技术输出、指导以及项目管理(以 下简称“工程技术及管理服务”)。 5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程开工日期为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以 甲方的竣工验收证明的最终签字时间为准 )。 (四)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8,300,444.23 元(小写)。其中:合同价款(不含税价) 为:7,545,858.39 元,税金(增值税金额)为 754,585.84 元。以上价款为暂定 合同价款,合同计价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除本合同 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完工后 5 日内双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签字确认 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总额的 60%,双方完成结算并经甲方确认后的 10 个工作 日内支付至结算合同总额的 100%。 (六)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甲方未签证 费用等)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 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乙方未严格按合同履约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材料设备与合同 约定不符、质量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检测资料以及工程验收不合格等),甲方有权 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核减或不予结算及支付工程款处理。整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的, 扣除整改部分费用的 5%作为违约金后给予结算及支付工程款;不再整改或整改 不合格的,不予结算及支付工程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部分费用的 100%作 为违约金,若甲方已支付该部分款项,乙方应返还。 (七)争议解决 由广州仲裁委仲裁。 六、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本次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 6 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七、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全资孙公司签订<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程涛先生、戴俊超先生、 李伟敏先生、刘祥伟先生、曾庆云女士、贾林娟女士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三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 意该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26)。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议案,一致表示事前认可,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拟与广东浚源签订《龙溪湖底泥清淤与处理工程底泥固化工 程施工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由于该 项目的业主方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该项目由广东浚源 通过招投标方式从本公司的关联方竞得,并通过招投标方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公 司全资孙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7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