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盛: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武陟詹店污水处理站一期1#2#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28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武陟詹店污水处理站一期1#2#污水处
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
坊至善”)拟与武陟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陟鼎兴”)
签订《武陟詹店污水处理站一期 1#2#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由廊坊至善实施武陟鼎兴位于武陟詹店的污水处理站一期 1#2#污水处
理站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8,492,260.44 元,合同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武陟鼎兴,
武陟鼎兴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的下
属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公司与武陟鼎兴存在
关联关系。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关联人王文学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
金额为人民币 7,898,500.23 元,与本次交易金额累计后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实施期限相应延后,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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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11 月 20 日,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
武陟詹店污水处理站一期 1#2#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至善与武陟鼎兴签署《武陟詹店污水处理站一
期 1#2#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武陟鼎兴位于武陟
詹店的污水处理站一期 1#2#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项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甲方为武陟鼎兴,武陟鼎兴
为华夏幸福的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控制的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公司与武陟鼎兴存在关
联关系。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关联人王文学先生及其控制的公
司进行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 7,898,500.23 元。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甲方为武陟鼎兴,武陟鼎兴为华夏幸福的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为
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的规定,公司与武陟鼎兴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陟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武陟县特色商业区覃怀大道东侧产业新城商业中心(展览展示厅)二
层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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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园区管理及建设;基础设施管理及建设;园区产业服务;招商代
理服务;土地平整;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除、物业管理;
市场调研;科技企业孵化;自有房屋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
划创意服务。
武陟鼎兴是华夏幸福下属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学,其直接股东为九通
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
武陟鼎兴是华夏幸福下属公司,华夏幸福致力于产业新城的投资、开发、建
设与运营,已成长为中国领先的产业新城运营商。华夏幸福秉持“以产兴城、以
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系统化发展理念,通过创新升级“政府主导、
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 PPP 市场化运作模式,在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基础设
施建设、公共配套建设、产业发展、城市运营等领域,为城市提供全生命周期的
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华夏幸福主要业务分为产业园区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两
大板块。
武陟鼎兴是华夏幸福武陟区域产业新城开发的平台公司。武陟区域位于河南
省焦作市,定位为“中原智造,北岸水乡”。产业发展方面,借力郑新焦优势资
源协同发展,积极承接郑州高新区和东部产业转移,依托武陟公铁物流基础,重
点打造装备制造、现代食品和现代物流三大产业集群。
(四)主要财务数据
武陟鼎兴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武陟鼎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95,581,734.69 827,899,325.63
负债总额 810,173,544.08 212,113,161.44
净资产 1,385,408,190.61 615,786,164.19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165,455,509.23
净利润 -35,877,973.58 -39,000,4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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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廊坊至善与武陟鼎兴拟签署《武陟詹店污水处理站一期 1#2#污水处理站工
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武陟鼎兴位于武陟詹店的污水处理站一期
1#2#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项目。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章第
三十一条第(三)款原则,由公司参考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格,并通过参加武陟
鼎兴邀标的方式竞标确定。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甲方:武陟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
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图纸版号为《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詹店镇工业区临时污
水站项目》所包含之总包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调节池、设备、管线等安装工
程以及辅助用房、外网、围墙、桥涵等土建工程等。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程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以甲方、监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的最终签字时间为准,详见本合同专
用条款附表 2)共 38 天。
(四)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 8,492,260.44 元。其中,合同价款(不含税
价)为:7,720,236.76 元,以上合同价款为暂定合同价款,合同计价清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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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暂定工程量,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
(五)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工程款支付申请应于每月 25 日前上报,经甲
方审核后于次月支付。支付金额为监理和甲方工程师(或甲方)确认的上月完成
的工程造价的 70%。当工程款累计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7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80%,竣工验收完成办理结算手续,甲方集团或总
部复审结算完成后 30 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97%(在此期间乙方必须配合
甲方移交,并及时配合甲方办理备案手续)。剩余 3%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且无
质量问题后 30 个工作日内退还(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
(六)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劳务、自身经营等),导致无法按合同
正常履约,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
求解除本项目合同,乙方须完全理解并接受,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30 天)内退场;甲乙双方就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部分,并扣除 7 %的
违约罚金后进行结算;对于未实施的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已进场未实施的材
料、机械、乙方采购订单/合同等)不予结算;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形式的索
偿。
乙方未严格按合同履约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材料设备与合同
约定不符、质量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检测资料以及工程验收不合格等),甲方有权
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核减或不予结算及支付工程款处理。整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的,
扣除整改部分费用的 10%作为违约金后给予结算及支付工程款;不再整改或整
改不合格的,不予结算及支付工程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部分费用的 100%
作为违约金,若甲方已支付该部分款项,乙方应返还。
(七)争议解决
由北京仲裁委仲裁。
五、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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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六、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全资孙公司签订<武陟詹店污水处理站一期 1#2#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程涛先生、戴俊
超先生、李伟敏先生、刘祥伟先生、曾庆云女士、贾林娟女士对此议案进行了回
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三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
表决并同意该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6)。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议案,一致表示事前认可,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武陟詹店污水处理站一期 1#2#污水处
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发生的
正常业务往来。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
况、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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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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