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盛:关于拟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44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2 月 14 日,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因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
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不再续聘
立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审计服务。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对此公司表示
衷心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2 年 2 月 9 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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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认为大
华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
聘请大华事务所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事务
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
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大华事务所商定。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更换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变更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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