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盛: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 宏盛 编号:临 2019-012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
公司、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同
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降低各方经营成本,
增强综合竞争力,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经充分协商,西
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郑州宇通客
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客车”)、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及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绿都地产”)共同达成《2019 年-2022 年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
本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
交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宇通客车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1,393.9223 万元
1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1401D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大中型客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41.14%股权,其他公众股东持有 58.86%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宇通集团
注册地: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 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9214393L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
和租赁,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的开发、设
计、制造与销售、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85%股权,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5%股权。
关联关系:间接控制本公司
3、绿都地产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八大街以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张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251254X9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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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6.11%股权,汤玉
祥等自然人持有 83.89%股权。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总量
每年各方以上年经审计的实际发生额为依据,综合考虑下一
会计年度的业务发展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并根
据监管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二)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或销售原材料、自制件、产成品、商
品等,接受或提供劳务、物业服务、融资服务等,接受或提供金
融服务,委托开发等。
1、采购原材料、产成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质量检验:按照公司的质量要求确定检验标准。
定价原则:市场价。
付款方式:同第三方。
2、销售原材料、自制件、产成品,提供劳务、服务
服务检验:按照宇通客车、宇通集团和绿都地产的质量要求
确定检验标准。
定价原则:市场价。
付款方式:同第三方。
3、金融服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宇通集团之子公司进行包括但
不限于存贷款、结算、票据、提供担保、财务、融资顾问业务,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保险等业务。
定价原则: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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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宇通集团及其
关联方向其成员企业提供同类业务收费水平的原则,由协议双方
协商确定。
4、其他关联交易其他关联交易
各方相互之间提供的员工优惠购房及后续管理服务,其他促
进各方经营相关的交易,协议有效期内根据业务需求新增加的符
合各方利益的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
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宇通客车、宇通集团和
绿都地产及其关联方向各自的其他成员企业提供同类业务收费
水平的原则,由各方协商确定。
付款方式:同与其他非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或者由各方在签订
正式的交易协议时协商确定。
(三)总体定价原则
1、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政府定价、市场价、协议价的顺序
确定价格,即有政府定价的根据政府定价确定交易价格,无政府
定价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由
各方协议定价。
2、政府定价和市场价依据国家政策的变化或市场波动情况
适时作适当的调整。
3、采用市场价或协议价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
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
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
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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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平成交价格;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
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
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
(5)利润分割法,根据各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
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
4、交易各方所确定的协议价格具有最高的约束力,但在各
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调整。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各方完成各自审批程序并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选择其他同类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或与其他市场主
体进行各种合作的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签署而受到任何限制。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之独立意
见;
(四)《2019 年-2022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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