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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盛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宏盛科技        编号:临 2021-042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通知,2021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
参会 8 名。会议由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心
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核心人员薪酬考
核及激励管理办法》。
    详见《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人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多元化建
立核心人员、公司、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公司拟设立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核心人才自筹资金及公司留存奖金作为
资金来源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并设定业绩目标和个人专项考核
条件,以此提高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
价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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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马书恒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制
订的《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马书恒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
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
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
等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
前终止作出决定;
    (4)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
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
新的政策对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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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
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协
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聘请及变更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持股计划日常
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对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做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
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划清算完成日止,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事业合伙
人持股计划。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马书恒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开展业务涉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客户融资
购买产品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
据矿用装备业务发展所需的融资授信等进行相互担保,有利于提
高市场竞争力,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因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公司或其他控股子
公司承担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或者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为
矿用装备提供担保的,本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根
据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对郑州宇通矿用装备
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提供 30%比例的限额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意以上担保事项。
    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业务涉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曹建伟先生、马书恒先生和梁木金先生
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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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14:30 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宇工路 88 号行政楼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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