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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通重工: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2-017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5,463,314 股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披露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
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5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7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 6.94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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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鉴于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最
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 74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09 万股。
    5、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
    6、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7、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23,334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2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可比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8%。其中“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
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020 年可比净利润”
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宇通重工 2020 年 1-10 月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之和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 2021 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 30,187.17 万元,较 2020
年可比净利润增长 33.21%,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前一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激励对象2021年度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对
应事业部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四)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均为“C”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其他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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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中有1人为“D”,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剩余50%
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余人员均为“C”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为100%。
    (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时间条件即将具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
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3。本次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4月13日,自2022年4月13日起,进入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
    综上所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71名激励
对象,按照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
面考核结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63,314股,具体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可解锁
                         已获授限制 本次实际解
  姓名         职务                             数量占已获
                         性股票数量 除限售数量
                                                  授比例
戴领梅 董事长、总经理      5,000,000 1,666,666          33%
胡锋举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0    333,333         33%
王东新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0,000     40,000         33%
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   9,796,666 3,423,315          35%
职能管理人员等(68人)
          合计           15,916,666 5,463,314           34%
   说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拟回购注销的 623,334 股限制
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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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 71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
意公司董事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
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将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进入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且本次解锁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
锁条件。公司本次解锁尚需按照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向上海证券交所申请解锁,并
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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