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2-012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 9 名。会
议由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3、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2021 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
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9,131,950.51 元,已完成其承诺。
详见《关于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
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考核并提取激励基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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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21 年主要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的完成情况,考核
成绩合格,按照公司《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办法》,按公
司薪酬政策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并提取激励
基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6、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工作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2021 年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不再调整,根据 2021 年考核结果相应解除限售;之后年度
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3,334 股由公司
回购注销。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
售比例约束,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
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23,334 股。
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 71 名激励对象,
按照 2021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考
核结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63,314 股。
详见《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胡锋举先生和王东新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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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9,373,3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537,089,637股为
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2022 年公司项目投资总预算 1.32
亿元。
10、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曹建伟先生和梁木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1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报告和报告摘要》。
详见《2021 年度报告》《2021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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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或一般缺陷。
详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7.00 万元和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15.0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2.00 万元(含税)。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内可根据公司需要
提供其他具备资质的服务。
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019.69 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 368.24 万元,支出手续费
165.62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5,903.19 万元。
详见《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
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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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结合公司
未来发展和业务管理需要,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
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
同时,鉴于公司于 2021 年完成公司名称变更,同意公司修订
《累积投票制投票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和引用
法规名称的内容。
关于对《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事项将
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客观反映公司董事、监
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公司董事、监事
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意公司
修订《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办法》,增加董事、监事津贴
章节。
详见《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2022 年-2025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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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签订《2022 年-2025 年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
详见公司于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
公告》。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曹建伟先生和梁木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2022 年-2025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2 年-2025 年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公司未来不再在郑
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
司提供服务的范围为保函业务和其他非存款金融服务。
详见《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曹建伟先生、梁木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郑州宇通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经董事会评估,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
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符
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保函业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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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曹建伟先生、梁木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
<关联方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的风险,制定《关
联方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预案》。
详见《关联方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
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理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其他闲置资金理财合计时点余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
程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
详见《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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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关联董事王学民先生、王东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学民先生、王东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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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
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
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签署、执行、修
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
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9)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
中介机构(如需);
(10)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1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王学民先生、王东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14:30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
9
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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