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2-03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5,463,314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4 月 13 日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5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7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 6.94 元/股。 4、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鉴于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最 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 74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09 万股。 5、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1 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 6、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7、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23,334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号 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1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2 一情形,满足解除限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售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2 序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号 条件的说明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可比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年 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 公司 2021 年剔除激 其中“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励 成 本 的 净 利 润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 30,187.17 万元,较 3 期内的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作为计 2020 年可比净利润 算依据,“2020 年可比净利润”以 2020 年归属于上 增长 33.21%,满足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宇通 解除限售条件。 重工 2020 年 1-10 月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之和作为计算依据。 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 2021 年度 根据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前一年度经营目标 事业部经营目标考 考核完成情况,激励对象事业部经营目标考 4 核结果均为“优秀”, 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 对应事业部解除限 级,分别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75%、 售比例为 100%。 50%、0。 激励对象中有 1 人 个人层面考核: 为“D”,对应个人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个人绩 50%,剩余 50%由公 5 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分 司回购注销;其余人 别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100%、100%、员均为“C”及以上, 50%、0。 对应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为 100%。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3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3。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4 月13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4月12日届满。 综上所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71名激励 对象,按照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 面考核结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63,314股,具体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可解锁 已获授限制 本次实际解 姓名 职务 数量占已获 性股票数量 除限售数量 授比例 戴领梅 董事长、总经理 5,000,000 1,666,666 33% 胡锋举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0 333,333 33% 王东新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0,000 40,000 33% 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 9,796,666 3,423,315 35% 职能管理人员等(68人) 合计 15,916,666 5,463,314 34% 说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同意回购注销的 623,334 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4 月 13 日。 4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63,314 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 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 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5,150,054 -5,463,314 349,686,7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223,317 5,463,314 189,686,631 总计 539,373,371 539,373,371 说明:公司总股本为现有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 539,373,371 股, 含暂未实施注销的 1,173,334 股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将 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且本次解锁已满 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本次解锁尚需按照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向上海证券交所申请解锁,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