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04-16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2-032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
示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为拟激励对象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结合监
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
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
职能管理人员等。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且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之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