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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通重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1-05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23 日、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
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23 日、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
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


                                    1
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
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
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
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45 号,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目标中包含“到 2025 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
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
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等
要求,涉及本公司产品中的新能源环卫车辆,预计对新能源环卫
车辆行业有一定积极影响,但竞争态势、市场占有率等存在不确
定性,对行业内各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
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
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
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
确定性风险
    《指导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2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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