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关于仲裁申请并获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公告2013-12-26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13-024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申请并获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案处于仲裁申请受理阶段
本公司为仲裁申请人
仲裁请求金额为人民币 4320 万元及仲裁费用等
如果仲裁请求得到支持,公司可产生 1200 万元收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
裁申请书》并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获得受理通知,本公司请求仲裁北京仟亿
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仟亿达)及郑两炳、郑文炳共同返还本公司投资款及应
得收益、律师费、仲裁费用、保全费用等各项费用约人民币 4320 万元及仲裁费
用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重大仲裁请求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仲裁申请时间:2013 年 12 月 20 日
仲裁受理时间:2013 年 12 月 23 日
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招商局大厦 16 层
仲裁申请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被申请人一:北京仟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仲裁被申请人二:郑两炳
仲裁被申请人三:郑文炳
仲裁代理人:徐劲科、梁寓禹
仲裁代理人单位: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
二、仲裁的案件内容
1.本公司仲裁申请理由:
2012 年 3 月 5 日,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增资入股仟亿达(详见 2012 年 3 月 7 日公司临时公告,临 2012-003),
并与仟亿达及郑两炳、郑文炳签订了《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按照协
议安排,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9 日支付首期投资款项人民币 3000 万元,但时至
今日,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各项条款被申请人义务均未得到履行,本公司的投资
方股东地位迟迟未能得以确认,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也未进行,公司历经多次督促
交涉未果,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 2013 年 7 月 8 日-12 日对本公司的例行检
查中也明确指出该项问题,本公司均已作了披露。
2.本公司仲裁请求:
(一)裁决解除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裁决仟亿达向本公司返还投资款项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裁决三被申请人共同赔偿本公司应得的投资收益暂计人民币 1200 万
元;
(四)裁决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公司聘请律师的费用人民币 120 万元;
(五)裁决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保全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如果仲裁请求得到支持,公司可产生 1200 万元收
益,公司将及时披露仲裁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仲裁申请书
2.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3)京仲裁字第 1571 号仲裁受理通知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