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4-08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16-016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6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上午;
地点:中路集团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 人,实际出席董事:6 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顾觉新、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2、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3、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4、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51,927,140.00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40,676,194.15 元,按
10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4,067,619.42 元 , 加 年 初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41,769,657.81 元,2015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8,378,232.54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有关条款的规定,提议以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21,447,910 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 9,643,437.30 元,结余未分配利润
68,734,795.24 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5、《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6、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7、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八届四
次会议提议,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
确定。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60 万元和 3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其中第 2、3、4、7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通知另行公告。
三、报备文件
1、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