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0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19 日;
地点:上海;
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 人,实际出席董事:6 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审查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并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962)。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96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由于反馈意见涉及事项较多,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
申请,申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不晚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有关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部分事项尚需与交易对方
进一步协商,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38 号),公司
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审查。
三、备查资料
(一)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