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意见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二)(上证公函【2020】 0068 号),公司董事会极为重视,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出售英内物联部分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的确 定综合参考了英内物联的经营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影响,交易作价合理。此次 出售的目的主要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 性及使用效率。此次出售英内物联部分股权的定价是经过交易各方综合考量后审 慎得出的结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陈闪 张建军 刘堃华 王进 张莉 卓星煜 (以下无正文)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