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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授权使用的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
                    授权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
        (下称广东高空)拟向泊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称泊能科技)授权高空
        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总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合同已正式签订,本次交易备案及收款存在不确定性,泊能科技存在不
         能按时履行协议的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 交易概述
    (一)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广东高空向泊能科技授权高空风能专利
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总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交易双方介绍
    (一)广东高空
    公司名称: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82 号 C2 区第 5 层 501 单
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6945079U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17874.47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风能原动设备制造;软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
    本公司持有广东高空 62.8%股权,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控股子公司。
    (二)泊能科技
    公司名称:泊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琴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6 号、8 号夹层 TN-N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38QX6F
    成立日期: 2021 年 01 月 08 日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特种设备设计
    主要股东: 胡琴,持有 100%股权。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权方:广东髙空
    使用方:泊能科技
    授权标的:广东高空所拥有的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其中拥有的中国专利
为一种大功率伞型风力发电系统、伞型风力装置及风能动力系统、防缠绕式拉绳伞、伞型
风能转换装置及系统、一种风能采集用多动力驱动系统、一种中高空风能地面发电动力总
成及发电机组等;拥有的美国及欧洲(含英国、法国、荷兰、德国)System and method
for umbrella power generation 专利、拥有的澳大利亚 System for power generation
from a fluid 专利等共 9 项专利。该等专利分别于 2012 年-2018 年获得,这些专利期限和
本次授权使用期限将分别于 2029 年 3 月 4 日-2036 年 9 月 3 日到期。
    交易金额:协议总金额为 7000 万元,专利许可费分四笔支付,其中定金 2000 万元
(分两笔支付,自签订协议起 3 日内泊能科技支付 100 万元,收款后 5 天内办理专利实施
许可备案登记,在备案登记完成后二个月内支付 1900 万元);自全部备案登记完成后且无
瑕疵满一年零六个月支付 2500 万元;备案登记完成后且无瑕疵满两年支付 2500 万元。
    许可区域:广东高空已取得专利的(中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荷兰、德
国)领地及地区所对应的大陆岸线向海洋一侧所包含的全部区域(包括空域、底土)(不包
括海南岛),泊能科技在上述海域有独占使用权。大陆岸线系指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
研究所、中国地理学会主办的全球变化数据学报发布的《基于 Google Earth 遥感影像全球
多尺度海陆分界线数据集(2015)》 DOI:10.3974/geodb.2019.04.13.V1 中关于大陆
(海)岸线的表述。据从网络查获的信息,大陆(海)岸线即为距陆地 12 海里内的海域部
分。
    本次交易合同已正式签订。
    四、授权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响应党中央 2030 碳达峰 2060 碳中和的伟大目标,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更好的
推动高空风能发电技术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广东高空所拥有的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
使用权授权给泊能科技,本次授权专利使用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加速推进高空风能发电这一首创性科技项目的
发展进程。公司及广东高空将在除上述指定海域以外的陆地和海上继续积极推动高空风能发
电技术及电站的研发和建设。
    广东高空自创立以来,一直处于研发状态,至今无营业收入,本次专利使用权授权将使
其增加可观的现金流入,切实改善其财务状况,协议金额 7000 万元将按收款时间、相关专
利剩余使用年限(7-15 年)分期确认收益,具体分期计入收益额度将有待审计后确认。
    五、风险提示
    使用方泊能科技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刚注册成立,尚无完整的年度经营数据,成立时的
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2021 年 12 月 28 日注册资本增加到 2000 万元,注册资本规模
远低于本次协议的交易金额,如果备案登记未能完成或备案登记有瑕疵,则后续款项支付存
在不确定性,泊能科技存在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