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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路股份: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09-06-04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09-012



    

    900915 中路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A 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5 元/股

    

    A 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45 元/股

    

    B 股现金红利 0.007326 美元/股

    

    ● 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 2009 年6 月10 日

    

    B 股股权登记日 2009 年6 月15 日

    

    B 股最后交易日 2009 年6 月10 日

    

    ● 除权(息)日:2009 年6 月11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9 年6 月17 日

    

    B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9 年6 月22 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09 年5 月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2008 年年会)审议通过。

    

    详见2009 年5 月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的临时公告(临2009-009)。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 年年度

    

    2、本次分配以265,659,430 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328.30 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余额298.62 万元(确切金额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为准)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

    

    分红派现率达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81.65%。2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 2009 年6 月10 日

    

    B 股股权登记日 2009 年6 月15 日

    

    B 股最后交易日 2009 年6 月10 日

    

    2、除权(息)日:2009 年6 月11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9 年6 月17 日

    

    B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9 年6 月22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 年6 月10 日(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09 年6 月

    

    15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称中登上海)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第一、二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它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①持有A 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 年6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由中登上海按

    

    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45 元;

    

    ②持有A 股的机构投资者QFII 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 年1

    

    月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

    

    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5 元;其

    

    他A 股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

    

    币0.05 元;

    

    ③持有B 股的股东,根据《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按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09 年5 月20 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1∶6.8251)计算,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07326

    

    美元。3

    

    4、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或未办理结算关系的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暂

    

    由中登上海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或结算关系后再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1-50596909

    

    联系传真:021-68458517

    

    联系地址:上海市花木路832 号

    

    邮政编码:201204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2008 年年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