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8-27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09-01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 年8 月17 日向全体
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 年8 月
26 日在协和路99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监事长李丽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就公司编制的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 年半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 人,其中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