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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8-27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09-01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 年8 月17 日向全体

    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 年8 月

    26 日在协和路99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监事长李丽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就公司编制的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 年半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 人,其中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