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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4-08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0-01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哈九如先生因工作

    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哈九如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哈九如先生在董事会任职期间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改革与发展等做出

    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向哈九如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0 年4 月7 日在上海市九江路700 号3 楼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7 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推选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剑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同

    第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剑峰先生同时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 人,其中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提名王力为先生和诸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

    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 人,其中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

    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

    法、有效。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特此公告附:简历

    陈剑峰,男,1964 年7 月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毕业,高级工商管理硕

    士,会计师,中共党员。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文汇报社团委书记、总经理

    助理、计划科科长,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事业管理处副处长、国资办兼董监事中

    心主任,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助理。现任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上海新华

    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常务副董事长。

    王力为,男,1979 年7 月出生,上海人,中共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复旦大学历史学专业本科毕业,法国马赛高等商学院MBA(投资与金融方向),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 在读。曾任职《新闻晨报》编辑、记者、部门负责人,

    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学生英文报》主编,解放日报报

    业集团事业发展部主任、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常务副总裁。

    诸巍,男,1979 年7 月12 日出生,中共党员,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

    曾任职《解放日报》编辑、记者、部门主任助理,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现任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事业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上海解放传

    媒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