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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04-11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1-00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召集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岳阳路 1 号上海教育会堂四楼讲演厅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
    6、会议登记日:2011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成立管理公司暨引入投资者参与成城项目建设运营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 2011 年 4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被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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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纺发大楼 4 楼上海维一软件有
限公司
    3、登记方式:
    ⑴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⑵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
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宜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266 号 16 楼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王左国、徐峥嵘
    电话(传真):021-61371336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预
定半天。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2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就会议所议下列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成立管理公司暨引入投资者参与成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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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运营的议案

      三、代理人有权 □     /无权 □ 就未作具体指示的审议事项按照自己的意
思表决。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单位证件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单位签章:                    受托人/单位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注:1、委托人应在符合自己意思表示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
划“—”,以明确授意受托人;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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