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10-27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1-01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
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业务报酬。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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