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内控实施方案2012-03-2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切
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实
施内控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股票代码:600825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华传媒目前已形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电子商务及传媒投资
等业务板块。经营范围为: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连锁经营),图书报刊、
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和网上发行,网上音像制品零售、音像制品连锁零售出租、
音像制品批发,文教用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
内贸易(除专项规定),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仓储,
寄递服务(不含信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 2010 年末,公司
资产规模达 48.7 亿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业委员会、监事会
和总裁负责的管理层。
二、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从高管及各职能部门、
部分子公司抽调力量成立了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
各小组组长及成员构成如下:
1、内控领导小组:陈剑峰、王力为、孙永平
组长:陈剑峰
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是公司推进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领导机构,负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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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监督、检查、批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协调相关事宜
并保证其得到有效推进。
2、内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王力为 邓俊、朱伟
李萍 邹闻
王建才 赵建平、吕瑜
刘航 潘田、宋青荣
王左国 吴青、唐莉娜、刘德军
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的要求,负责内部控制规范的研究、风险识别、控制要求、测试、评价
整改等具体工作,统筹安排、把握内控建设实施的进度、提出内控建设实施要求
和安排时间节点,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内部控
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内部控制体系的各项要求,成立内控实施小组,根据公司
内控领导小组批准的控制要求,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本公司内控自评、缺
陷整改及制定实施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的政策、制度,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运行
情况等。
三、内控建设工作计划
内控实施范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
在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各个重要业务流程有步骤地实施全面内部控制,
今年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针对公司重点控制领域,我们将采取下列步骤予以推进实施:
1、梳理业务流程,确定风险点,编制风险清单,报内控领导小组审议确认;
(计划于 2012 年 5 月底前完成)
2、将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清单进行比对,查找内控缺陷;(计划于
2012 年 6 月底前完成)
3、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报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计划于
2012 年 7 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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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缺陷整改工作,包括调整机构设置和流程、修订政策及制度、调配
人员等;(计划于 2012 年 9 月底前完成)
5、按整改方案对内控缺陷进行逐项整改后,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部门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出具整改效果报告。
(计划于 2012 年 11 月底前完成)
6、编写内控手册,报领导小组审议(计划于 2012 年 12 月底前完成)
四、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1、自我评价范围
公司自我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各个重要
业务流程,今年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2、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
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作参照比对分析,明确重要性水平,将缺陷分一般缺
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计划于 2012 年 6 月底前完成);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控评价工作底稿(计划于 2012 年 11 月
底前完成);
4、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
改任务单(计划于 2012 年 11 月底前完成);
5、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结果,2012 年年报披露前,将完成《2012 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 2012 年年报同时对外披露。
五、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将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性测
试和审计,并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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