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2-07-06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2-01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40 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36 元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7 月 11 日
    ●除息日:2012 年 7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7 月 18 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已经 201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2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刊登
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 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12 年 7 月 11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3、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1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44,887,85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共计派发股利 41,795,514.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1
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现
金红利为人民币 0.036 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本公司按《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的 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36 元。该类股东如需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申请。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不含 QFII),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股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4 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 年 7 月 11 日
    2、除息日:2012 年 7 月 12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7 月 18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除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
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均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
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
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新华中心(中金国际广场 A 座)8 楼
    2、电话(传真):021-60376284
    3、邮编:200030


                                     2
七、备查文件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