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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07-20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2-01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750 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余额:人民币 75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余额:此前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50 万元,占公司 2011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 0.30%。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 50%子公司上
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尚”)的业务拓展资金
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新华网尚向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500 万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期限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新华网尚的另一方股东北京网尚数字
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提供其余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为新华网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5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区嘉新公路 835 弄 25 号 16 幢 219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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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
关活动组织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
查、民意测验),票务代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
代理),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文化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
(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
可证件经营)。
    2011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连锁”)与北京网尚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
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新华网尚注册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
两家股东各出资 1,000 万元,分别占 50%股权。新华网尚于 2011 年 9 月 9 日办
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新华网尚主营 iMovie 视听馆&影城,是自由点播式的、24 小时营业的包厢
影院。新华网尚的前期两家门店已于 2012 年 6 月开始正式营业。
    截至 2012 年 6 月末,新华网尚资产总额人民币 5,336.20 万元、负债总额人
民币 3,500.74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835.4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60%,未超
过 70%。
    新华网尚是公司实体书店创新转型的实践之作,是图书主业与影视文化业的
有机结合,是实现从传统经营业态到多元文化经营转型的有效途径之一。为做大
做强新华网尚,新华网尚在总结开设两家门店的经验后,拟于三年内在华东地区
开设若干家门店,使新华网尚成为新华传媒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之一。为满足
门店前期开发投入的资金需求,新华网尚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5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新华网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500 万元提供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 7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新华网
尚的另一方股东北京网尚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提供其余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抵押物、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等反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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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
为新华网尚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为新华网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
金贷款人民币 1,500 万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
供的担保金额为 75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30%。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新华网尚的营业执照和 2012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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