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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7-23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3-01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8月8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召集 201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8 月 8 日(周四)下午 13:30,预计会期半
天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新华中心(中金国际广场 A
楼)8 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3 年 8 月 1 日(周四)
     6、会议登记日:2013 年 8 月 5 日(周一)
     7、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以
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炫动传播 5.5%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临 2013-014)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炫动传播 5.5%
股权的公告》(临 2013-015)。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8 月 1 日(周四),截至该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的股东可以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该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
托书(请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
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选择现场登记、传真或信件登记。
    ⑴现场登记:请于 2013 年 8 月 5 日(周一)上午 9 点至下午 3 点半到上海
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 弄 29 号 4 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⑵传真或信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于 2013 年 8 月 5 日(周一)前以传真或
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信件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
电话,以便本公司及时回复。
    五、其他事宜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新华中心(中金国际广场 A 楼)8 层董事
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传真):021-60376284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就会议所议下列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挃示如下: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炫动传播5.5%股权的议案


      三、代理人有权 □     /无权 □ 就未作具体挃示的审议事项按照自己的意
思表决。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单位证件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单位签章:                  受托人/单位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期限:2013年    月   日起至2013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符合自己意思表示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以明确授意受托人;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