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9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4-00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向全体
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
哈九如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的议案
同意就公司 2013 年度对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计提
1,600 万元减值准备及对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商誉增加计提 3,300 万元减
值准备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
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
息更加公允、合理。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就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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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就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
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
示意见的情况。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同意就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2013 年度董事会圆满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
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就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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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一、四(仅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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