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4-2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由孙永平、寿光武、刘熀松三位董
事组成,独立董事孙永平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等制度,本委员会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
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
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工
作。
三、201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201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与
会董事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年报审计中发现的
内控问题的汇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说明,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听取立信年审情况汇报,了解预审反映问题的后续处理情况,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再次沟通
2)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对经审计的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表决
3)审议关于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讨论 2013 年度财务预算
6)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 201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8)听取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2、本委员会领导工作组和内审机构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参与了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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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的队伍建设、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指导内审机构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实施
审计项目,同时根据董事会的指示开展了若干内控专项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
等。
3、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本委员会在审计注册会计师进
场年审前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报告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异常情况。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就年审会计
师提出的一些问题及时向董事长汇报,提请董事长责成公司管理层或协调相关部
门及时解决。
本委员会在听取管理层报告及与年报审计师沟通后,再次审阅公司审计后的
财务会计报表,各成员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度经营成果。经本委员会表决一致同意将审计后的公司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
核。
四、本委员会对公司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
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能够按照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
出具了公司 2012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因此,决定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该
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报告
孙永平、刘熀松、寿光武
201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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