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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04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4-00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向全体
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6
月 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
议由董事长陈剑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上海书城馆配有限公司(暂名)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实现专业化操作和异地市场拓展、更好地参与图书馆配送市场的
招投标业务、提升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公司”)馆配业
务的市场竞争力,同意以连锁公司所属图书分销部现有组织架构和经营业务为班
底,并进行适当业务整合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上海书城馆配有限公司(暂名),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全部由连锁公司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出资。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
    详情请见《关于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临 2014-00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涉及公
司与上海报业集团的关联事项,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5 人,其中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沈国权先生、孙永平先生
和刘熀松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 2014-009)。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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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第二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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