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4-08-26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4-02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鉴于公司股票 2014 年 8 月 21 日、2014 年 8 月 22 日和 2014 年 8 月 25 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及就该事项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
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
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证券代码:600825,证券简称:新华传媒)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2014 年 8 月 22 日和 2014 年 8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截止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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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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