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5-00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向全体
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在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业大厦 3308 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裘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201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 2015 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的议案
详情请见《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的公告》(临 2015-005)。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
董事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和盛雷鸣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四、审议通过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14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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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1,044,887,8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673,317.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
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关于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5-006)。
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4
人,其中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和
盛雷鸣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书面同意的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14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 250 万元(含财务报告
审计 190 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 60 万元)作为其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15-007)。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
董事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和盛雷鸣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14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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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关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5-008)。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指定代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临 2015-009)。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第一、五(仅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六、七和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且第七项议案须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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