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9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5-01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向全
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就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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