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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21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2016-00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中金国际广场 A 楼 8
层公司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8,358,5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2.480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裘新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
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裁诸巍先生主
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的
股东人数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聘请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鉴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董事、总裁诸巍先生和独立董事孙
永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蒋俊荣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其他监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代)诸巍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李萍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159,388        98.2667         179,200      1.733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为上海天下一家
 1      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      10,159,388      98.2667   179,200    1.7333          0          0.0000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报业集
团回避表决。其中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292,533,681 股;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245,486,319 股。


       三、   律师鉴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俊律师和王荣菁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
临时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