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9-01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
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
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9)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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