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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0-03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上
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中金国际广场 A 楼 8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推选刘可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九届
监事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就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1
附件:
    刘可,女,1974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法学博士。
曾任上海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秘书处处长,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虹口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等职。现任中共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
员会书记,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
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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