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08-04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697,118 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 年10 月17 日 ..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 年12 月24 日向本公司做出书面承 诺,鉴于其与作为本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特定对象之一的解放日报报业集 团为一致行动人,其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118,345,834 股股票(以上股份数量是 假设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变动而计算的,如果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则将相 应进行调整)自本次交易完成日(以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新增股票登记至特定 对象账户日,即2008 年1 月24 日)起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 年8 月28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 10 月13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10 月17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 了法定承诺。此外,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发行集团”)还特别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 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新华发行集团提出的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非累积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 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2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按规定履行了各自在股 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新华发行集团2006 年度根据承诺提出了分红 比例为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积可分配利润)70%的利润分配 方案并已实施完毕;2007 年度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使得公司无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8 年7 月2 日,公司实施了2007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 本386,995,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 股,实施后总股本为 580,493,250 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8 年1 月24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上海中润广告有限 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合计发行股份总数为124,367,268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386,995,500 股。 3、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历次变动情况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 流通日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 流通股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变动时 间 变动原因 变动数量 剩余有限售 流通股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2007 年 10 月17 日 第一次有限 售条件的流 通股上市 上海新华-13,131,411 发行集团 有限公司 118,345,834 45.06 2008 年 7 月2 日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52,607,212 157,821,635 27.19 2008 年 1 月24 日 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购 买资产 90,920,859 解放日报 报业集团 0 0 2008 年 7 月2 日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45,460,429 136,381,288 23.49 2008 年 1 月24 日 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购 买资产 上海中润33,446,409 广告有限 公司 0 0 2008 年 7 月2 日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16,723,205 50,169,614 8.64 其他一般 法人股东 20,501,666 7.81 2007 年 10 月17 日 第一次有限 售条件的流 通股上市 -20,501,666 0 03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 年12 月24 日向本公司做出书面承诺, 鉴于其与作为本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特定对象之一的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为 一致行动人,其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118,345,834 股股票(以上股份数量是假设 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变动而计算的,如果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则将相应进行 调整)自本次交易完成日(以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新增股票登记至特定对象账户 日,即2008 年1 月24 日)起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金铭出具了保荐机构核查意 见书认为: 1、自新华传媒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新华传媒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持 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锁定; 2、本次新华传媒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 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697,118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 年10 月17 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股 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 数量 剩余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股 份数量 1 上海新华发行 集团有限公司 157,821,635 27.19 19,697,118 138,124,517 合计 — 157,821,635 27.19 19,697,118 138,124,5174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于2006 年10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公告(临2006-039)中,原预计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售条件的股份T+12 个月后 (以可上市流通时间为T,下同)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131,412 股,T+24 个月 后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131,411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新华发行集团自可上市流通时间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24 个月内不超过10%。据此调整的新华发行集团有限 售条件的股份T+12 个月后即2007 年10 月17 日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131,411 股,T+24 个月后即2008 年10 月17 日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131,412 股。鉴于公 司已于2008 年7 月2 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相应 调整为19,697,118 股。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 成)的流通股上市。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 年10 月17 日, 上市数量为33,633,077 股(详见公司于2007 年10 月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D21 版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136,381,288 0 136,381,288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57,821,635 -19,697,118 138,124,517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0,169,614 0 50,169,614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44,372,537 -19,697,118 324,675,419 无限售条件A 股 236,120,713 19,697,118 255,817,831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36,120,713 19,697,118 255,817,831 股份总额 580,493,250 0 580,493,250 特此公告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0 月14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