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4-29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08-00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 年4 月17 日向全体

    

    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 年4 月

    

    27 日在九江路60 号1 楼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监事长李丽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 人,其中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0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就200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8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08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0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8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0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 人,其中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08 年度财务决算暨200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就2008 年度财务决算暨200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介审计机构,该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示意见

    

    的情况。

    

    3、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于2007 年10 月26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11869 

号盈利预测审核意见,

    

    公司2008 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26,057.30 万元。根据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本

    

    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24,203.70 万元,与前述盈利预测不存在重大差异。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 人,其中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08 年度高管考核的议案

    

    同意就关于2008 年度高管考核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2008 年度董事会圆满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

    

    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 人,其中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就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 人,其中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三(仅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