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关于2022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25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2-00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
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经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和李爽回避表决,参
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4 人,其中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王悦
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上海报业集团
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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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2021 年预计总金额 实际发生额 金额的比例 结算方式
则
(%)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
其它流出 母公司 协议价 3,500.00 1,650.09 31.35 定期结算
属单位
房产租赁 其它流出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协议价 500.00 232.92 4.43 定期结算
其他流入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任职的公司 协议价 400.00 340.73 3.15 定期结算
接受代理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 市场价或协议价 1,000.00 69.88 70.70 定期结算
广告代理
提供代理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 协议价 1,000.00 - - 定期结算
报刊印刷、物业
管理、商品采购 接受劳务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 市场价或协议价 1,000.00 176.24 0.41 定期结算
等
报刊发行、报刊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市场价或协议价 500.00 214.70 8.51 定期结算
服务、商品销售 提供劳务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
等 母公司 市场价或协议价 1,000.00 602.90 1.13 定期结算
属单位
提供代理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任职的公司 市场价 100.00 - - 定期结算
房产代理销售
提供代理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市场价 200.00 8.47 20.06 定期结算
合计 9,200.00 3,29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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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
内容和关联交易方细分的 2021 年度交易情况和 2022 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定价 2022 年预计总 2021 年实际发 占同类交易金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结算方式
原则 金额 生额 额的比例(%)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它流出 母公司 协议价 2,500.00 1,650.09 31.35 定期结算
其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的子
房产租赁 其它流出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协议价 500.00 232.92 4.43 定期结算
公司
董事任职的公
其他流入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协议价 200.00 340.73 3.15 定期结算
司
市场价或协议
接受代理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 200.00 69.88 70.70 定期结算
价
广告代理
提供代理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 协议价 200.00 - - 定期结算
报刊印刷、物业
市场价或协议
管理、商品采购 接受劳务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 300.00 258.16 0.60 定期结算
价
等
市场价或协议
报刊发行、报刊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控股股东 200.00 132.78 5.27 定期结算
价
服务、商品销售 提供劳务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 市场价或协议
等 母公司 800.00 602.90 23.91 定期结算
其所属单位 价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 控股股东的子
房产代理销售 提供代理 市场价 100.00 8.47 20.06 定期结算
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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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00.00 3,295.94 -- --
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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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报业集团
开办资金:人民币 4,91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
市路 4855 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上海小
说等报刊,出版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2020 年末总资产
2,931,521.29 万元,净资产 1,331,270.13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87,343.59 万
元,净利润 58,112.5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3,363.32 万元。
注:2021 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644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启伟;住所:上海市徐汇
区漕溪北路 331 号 20 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
音像制品、文教用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仓储和国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除专
项规定),会展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
播电视设备、工艺品、陶瓷制品批发与零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2021 年
末总资产 1,175,181.22 万元,净资产 362,486.47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84,650.53 万元,净利润 7,680.43 万元。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该公司及其所
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9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峰;住所:上海市奉贤区
海湾镇五四公路 4399 号 41 幢 229 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文物)、
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酒店管理,餐饮企
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装、维修,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2021 年末总资产 144,761.28 万元,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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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63.41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6,443.17 万元,净利润 76.00 万元。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
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
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
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一般包括市场价和协议价二种。关联交易定价主
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则按照协议价。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公司向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产是因为 2006 年与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
考虑到一方面经营网点数量太多,全部进入公司需要比较大的资金,将给公司造
成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房产可能在权属关系上需
要进一步梳理,因此,重大资产重组时只有其中一部分房产进入公司体内,其余
网点由公司向其租赁并支付适当的租金。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后,鉴于报刊经营“两分开”的政
策要求,公司在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以及报刊发行等业务环节中,与公司的关联
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2013 年 10 月 28 日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整合重组
并更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由双方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的方式而进行的。
(3)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新置华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上海上报传悦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销售代理商之一,其代理销售的定价符合独立、公平、合
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2、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
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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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
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
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
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的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于 2022 年度将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要而产生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在
可预期的未来几年内将持续发生并不可避免。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
关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
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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