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2022-09-21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聘任陈小宏先生为公司总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浩兰
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就聘任
公司总裁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总裁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未发现陈小宏先生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及高管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以及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陈小宏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经营管理经验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对董事会聘任陈小宏先生为公司总裁表示同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海歌 吕 勇 张 敏
202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