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签订项目委托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12-06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签订项目委托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东浩兰生会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东浩兰生会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下属子公司与东浩兰生集团签订项目委托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签订项目委托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前,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
合法、有效。
3、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为 2 个应急工程项目建设、运维、拆除的责
任单位,委托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从事上述项目,
是基于其在会展行业领域内的专业经验及可靠的交付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
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下属子公司与东浩兰生集团签订项目委托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