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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生股份: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19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
   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对原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
求,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要求执行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
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②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
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
成本的分摊金额。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
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
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
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
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②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
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
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
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
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
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项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执行《解释第 16 号》,调整 2023 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公司执行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变更
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为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